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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確“黑救護”打擊范圍,六部門開展非法救護車專項整治
國家衛生健康委、公安部、交通運輸部、市場監管總局、國家中醫藥局和國家疾控局今天聯合印發了《關于開展非法救護車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決定聯合開展為期1年的非法救護車專項整治工作,明確本次專項整治面向登記注冊為“救護”類的機動車輛,以及非法提供院前醫療急救和醫療照護轉運服務的非“救護”類車輛(即“黑救護”)。
重點任務包括:
一是明確了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聯合公安交管部門對救護車進行全面清查,摸清底數,并實時核查比對救護車輛的新增、注銷情況。
二是明確了救護車的管理主體和監管原則,強調了救護車規劃、信息化賦能和社會協同監管。
三是明確了登記注冊為“救護”類的機動車輛、“黑救護”違規違法行為打擊范圍,對涉事機構及人員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四是鼓勵、支持社會力量參與醫療照護轉運,有序化解供需矛盾,疏堵結合引導醫療照護轉運服務良性發展。
專項整治工作自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為期1年。分為自查自糾、集中整治、總結三個階段。
《關于開展非法救護車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讀
近日,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公安部辦公廳、交通運輸部辦公廳、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國家中醫藥局綜合司和國家疾控局綜合司聯合印發了《關于開展非法救護車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現對《通知》有關情況解讀如下。
一、工作背景
規范管理救護車,嚴厲打擊“黑救護”等違法違規行為,是維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健康權益的重要保障。近年來,我委聯合相關部門嚴厲打擊“黑救護”等現象,壓實醫療機構管理責任,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取得了良好成效。為進一步加強救護車管理,推動建立長效機制,經研究決定,由國家衛生健康委會同公安部、交通運輸部、市場監管總局、國家中醫藥局和國家疾控局等部門聯合開展為期1年的非法救護車專項整治工作。
二、主要內容
《通知》分為整治范圍、重點任務、實施步驟、組織保障四部分。
(一)整治范圍。明確本次專項整治面向登記注冊為“救護”類的機動車輛,以及非法提供院前醫療急救和醫療照護轉運服務的非“救護”類車輛(即“黑救護”)。
(二)重點任務。一是明確了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聯合公安交管部門對救護車進行全面清查,摸清底數,并實時核查比對救護車輛的新增、注銷情況。二是明確了救護車的管理主體和監管原則,強調了救護車規劃、信息化賦能和社會協同監管。三是明確了登記注冊為“救護”類的機動車輛、“黑救護”違規違法行為打擊范圍,對涉事機構及人員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四是鼓勵、支持社會力量參與醫療照護轉運,有序化解供需矛盾,疏堵結合引導醫療照護轉運服務良性發展。
(三)實施步驟。專項整治工作自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為期1年。分為自查自糾、集中整治、總結三個階段。
(四)做好組織保障,建立長效機制。一是要加強組織領導,強化責任落實。二是強化部門協作聯動,建立強效機制。三是要加強宣傳,推進綜合治理。
三、工作要求
各地各部門要準確理解和把握專項整治工作重要意義,落實職責、協作聯動,統籌推進專項整治工作,建立長效機制,開展突出問題常態化整治,持續鞏固提升救護車整治和管理工作成果。各地要加強宣傳,引導群眾主動選擇正規救護車,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并及時受理、處理、反饋,營造社會共治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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