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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一村民稱自家30年樹齡的20棵果樹疑因防蚊被清理,村委會未予賠償
近日,廣東湛江市雷州市沈塘鎮(zhèn)沈塘村的陳女士向澎湃新聞反映稱,今年8月,疑因防蚊,自家種了30多年的20棵菠蘿蜜樹被村委會安排的挖掘機毀掉。就此事,村干部此前稱可以補償,但補償一事拖了兩個月,至今沒有結果。

今年8月,陳女士一家的20棵菠蘿蜜樹遭挖機清理 本文圖均為受訪者供圖
10月28日,沈塘村委會相關負責人回應澎湃新聞稱,此前,確實跟陳女士的父親交涉過,表示村民小組可以給予一定補償。但菠蘿蜜樹被清理的第二天,陳女士一方就立即報警,把事情弄得“復雜”了。目前,村里也愿意協商,因陳女士的父親提出賠償10萬元,暫未能協商一致。
對此,陳女士回應稱,因此事,他們多次找過村里,也愿意協商,但村里一直“不理會”。
澎湃新聞注意到,此前,雷州市沈塘鎮(zhèn)政府作出的《處理意見書》顯示,在清理果樹前,沈塘村干部已提前與陳女士的父親溝通過,表示可以協調沈塘村民小組補償果樹損失,但該地塊使用權要歸還村集體。
村民:20棵菠蘿蜜樹疑因防蚊被清理
據陳女士介紹,其父親名叫陳保榮,今年70多歲,自上世紀70年代開始種果樹。上世紀90年代,當時政策鼓勵開荒,于是父親在沈塘圩開荒約0.7畝的土地,種下了21棵菠蘿蜜樹,后枯死1棵存活20棵。經過30余年的生長,這20棵菠蘿蜜樹長得很大了,豐收好時,一年有1萬多元的收入,這筆收入曾是家里重要的經濟來源。
陳女士稱,今年8月12日晚,有村干部跟父親說,可能要征用這塊果園,需要砍掉果樹,父親跟對方說,可以砍掉果樹,但要賠償損失,對方沒有就此作出表態(tài)。8月13日一早,在沒有任何通知的情況下,挖掘機直接開進果園,毀掉了20棵菠蘿蜜樹。
“當時樹上的果還沒成熟,還有很多果。”陳女士說。
陳女士表示,因事發(fā)突然,為了保留固定證據,他們選擇了報警。后面,他們找村干部了解情況,對方說是“為了防蚊”,至于賠償問題,就是不回應、消極對待,或者讓等待。
陳女士稱,據其所知,當地并沒有基孔肯雅熱以及登革熱病例,疫情防控形勢不是很緊張。果園距離住宅區(qū)有一定距離,且果樹被砍后,地上長滿了雜草,都沒有人清理。此外,當地沒有其他人的果樹被砍的類似事件。事后,他們聽說,是有人看上了這塊土地,想搞其他項目。
鎮(zhèn)政府:村干部已提前溝通過,表示可補償果樹損失
因賠償問題一直沒有著落,陳女士及其家人向多部門反映情況。
10月14日,雷州市沈塘鎮(zhèn)政府作出的《處理意見書》顯示,經核查,陳女士一方提到的果園所屬地塊為沈塘村集體土地。根據相關法律規(guī)定,個人開荒行為并不能改變土地所有權的法定歸屬,開荒的土地仍然是集體所有。即使是開墾未利用的土地,也必須經過依法批準。目前,陳女士一方暫無法提供相關開荒批準文件。
《處理意見書》稱,根據湛江市委“萬村清潔”行動以及基孔肯雅熱、登革熱等蚊媒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沈塘鎮(zhèn)轄區(qū)全面開展相關整治工作,鎮(zhèn)政府決定需要對沈塘鎮(zhèn)沈塘村極易孳生蚊蟲重點隱患地方進行全面清理。沈塘村干部已提前與陳保榮溝通過,表示可以協調沈塘村民小組補償果樹損失,但該地塊使用權要歸還村集體。8月13日沈塘鎮(zhèn)沈塘村委會駐點領導帶隊,組織駐點干部、村干部對該地進行清理。
《處理意見書》還表示,目前,該案件公安機關正在辦理中,鎮(zhèn)、村兩級將進一步進行協調處理此事;或者陳女士一方可以另外提交材料向法院提起訴訟。
10月17日,針對陳女士一方的反映,12345政務平臺也給出了相似的答復。


針對果樹被砍一事,沈塘鎮(zhèn)政府曾答復稱,清理前,村干部已提前溝通過,表示可補償果樹損失。
值得注意的是,果樹被清理后,陳女士一方曾報警。10月11日,陳女士一方收到雷州市公安局作出的《不予行政處罰決定書》。《不予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因上述行為屬于政府行為,陳保榮控告“故意損毀財物”的違法事實不能成立。

10月11日,陳女士一方收到警方作出的《不予行政處罰決定書》
村干部:村里愿意協商補償,但補償金額暫無法協商一致
針對此事,10月28日,沈塘村委會相關負責人回復澎湃新聞稱,清理果樹的前一天,村干部跟陳保榮溝通過,說因防蚊需要,需要清理這批果樹,村民小組可以給予一定的補償,而且此事緊急,村里“來不及開會”,等事情處理完了再協商處理,“當時,陳保榮點頭了,沒有出聲”。
該負責人表示,第二天,村里派人去清理果樹。誰知,清理果樹的次日,陳保榮一方就報警了,把事情弄“復雜”了。
該負責人還表示,清理這批果樹是行政行為,上面要求怎么賠償就怎么賠償。此前,村里也找陳保榮一方協商過,其要求賠償10萬元,且不肯退讓,村里覺得要求太高了,一直沒法協商一致;若雙方都可以各退一步,此事是有希望協商解決的。
陳女士表示,事發(fā)一個月后,他們投訴后,才有村干部找其父母協商解決,當問賠償多少錢時,父親確實提出過賠償10萬元,這是根據果樹的直接損失、間接損失、土地安置補助費等算出的,當時村干部沒有回應此事。
陳女士強調,他們并非不肯“讓價”,而是村里態(tài)度消極,一直不正面回應賠償一事。至今,村里一直沒有給予他們賠償方案,也不理會他們,他們根本沒有途徑和村里協商。陳女士稱,他們也希望和村里協商,此事能早日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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