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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紅小影夫婦偷逃稅被追繳上千萬稱“毫無影響”,媒體:需破罰而不改困局
據10月23日《華商報》報道,近千萬粉絲網紅“小影夫婦”被舉報偷稅,舉報人樊女士接受采訪稱,近日,廣東佛山市稅務局已確認該網紅公司13個納稅主體存在違法行為,合計追繳稅費17824796.59元,罰款5973287.46元,金額總計高達2379萬元。
數千萬元的追繳與罰款是對涉事網紅偷逃稅的懲戒。然而,該網紅聲稱“毫無影響”,直播間營銷活動也未受到影響,這種態度折射出網紅偷逃稅問題治理的癥結——罰而不改。從前幾年多名明星主播到如今的“小影夫婦”,網紅偷逃稅案件頻繁出現,既侵害國家稅收利益,更妨礙市場公平競爭。
此案中的涉事網紅通過13個關聯主體拆分收入、換用他人名義注冊店鋪逃避監管,這在網紅偷逃稅行為中已是慣常伎倆。現實中,對這類行為的發現和打擊仍存在不足。
從監管端看,網紅收入的隱蔽性與分散性給偷逃稅留下空間。直播傭金、粉絲打賞、坑位費等多元收入通過第三方支付流轉,稅務部門難以實時掌握完整數據,而注銷舊店、開新店等操作繞開監管觸角,凸顯監管追蹤的滯后性。從治理端看,平臺的主體責任落實不足。按照有關規定,平臺需主動報送主播收入數據,但一些網紅偷逃稅被罰后仍能正常開播,說明平臺未建立有效的涉稅違法懲戒機制。
在平臺經濟蓬勃發展的今天,如何讓罰單真正成為“帶電的高壓線”,值得深思。破解網紅偷逃稅“罰而不改”困局,必須構建多方共治的立體監管網絡。稅務部門深化“以數治稅”,打通與直播平臺、支付機構的數據壁壘,利用人工智能精準識別拆分收入、轉換收入性質等偷逃稅行為。平臺履行監管義務,將納稅信用納入主播考核體系,對涉稅違法者采取限流、停播等懲戒措施,形成“違法必受約束”的震懾效應。
網紅經濟既需要創新活力,也需要規則護航。一起起網紅主播偷逃稅被罰的案例警示我們,稅收治理不能止步于查處曝光,更要實現源頭管控和長效震懾。唯有稅務監管更精準、平臺責任更到位、行業自律更有力,才能讓網紅經濟在規范發展的軌道上行穩致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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