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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誤分類專業投資者,瑞銀遭香港證監會譴責、罰款800萬港元
瑞銀因錯誤分類專業投資者遭香港證監會譴責及罰款800萬港元。
10月20日,香港證監會在官網發布通告對瑞銀作出譴責,并處以罰款800萬港元,原因是瑞銀的內部系統及監控措施存在缺失,導致其在逾12年間未能確保對客戶的專業投資者身份作出準確分類。
香港證監會的調查發現,在2009年至2022年7月期間,瑞銀使用自動化程序來核實其客戶的專業投資者身份,而該程序是基于瑞銀對《證券及期貨(專業投資者)規則》下適用于若干類別聯權共有賬戶持有人的投資組合最低要求的錯誤解讀。
因此,瑞銀將若干聯權共有帳戶錯誤地分類為專業投資者帳戶,而事實上這些帳戶應被分類為非專業投資者帳戶(非專業投資者客戶)。這使得瑞銀在沒有取得有效常設授權以使用客戶證券或證券抵押品,或沒有在向他們發出的戶口月結單中披露相關資料的情況下,向一些非專業投資者客戶提供其證券匯集借貸服務,同時還向一些非專業投資者客戶發售及銷售擬僅供專業投資者購買的投資產品。
瑞銀進行的一項覆蓋2018年7月至2022年7月四年期間的回顧審查發現,共有560個在香港入賬及/或管理的聯權共有賬戶被錯誤地分類為專業投資者賬戶。
這些遭到錯誤分類的賬戶包括23個已登記使用證券匯集借貸服務的賬戶,涉及9190宗將在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或買賣的證券借予瑞銀的證券匯集借貸交易;94個已就限于專業投資者的產品進行投資交易的賬戶,涉及合共500宗交易。
香港證監會認為,瑞銀沒有以適當的技能和小心審慎的態度行事,也沒有設立有效的系統及監控措施,來確保對客戶的專業投資者身份作出準確的分類和遵守適用的監管規定。
不過,香港證監會也表示,瑞銀已進行了回顧審查,并在識別出和主動匯報有關違規行為后已采取補救行動,加強其內部監控措施及系統。同時,瑞銀與香港證監會合作解決香港證監會的關注事項,將實施加強的投訴處理程序,以檢視在有關期間可能被錯誤地分類為專業投資者的客戶可能提出的任何投訴。
2021年8月,香港證監會曾對瑞銀作出譴責,并處以罰款980萬港元,原因是它違反了多項監管規定,包括沒有勤勉盡責地監督其客戶顧問、沒有實施充足的監控措施來確保登記使用其證券匯集借貸服務的僅限于專業投資者客戶等,這進一步導致瑞銀在向被錯誤分類為專業投資者的客戶提供證券匯集借貸服務的過程中違反了《證券及期貨(客戶證券)規則》和《證券及期貨(成交單據、戶口結單及收據)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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