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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安琪兒婦產醫院因未告知醫療措施,被衛健局警告并罰款
10月17日,澎湃新聞從昆明市五華區衛生健康局公布的處罰信息了解到,因未告知醫療措施案違反醫療文書相關管理規定,該局10月13日決定對昆明安琪兒婦產醫院有限責任公司作出警告、罰款1.5萬元的行政處罰。

涉事醫院。圖片來源:社交平臺截圖
昆明市五華區衛生健康局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文書載明:昆明安琪兒婦產醫院違反了《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第十三條的規定,現依據《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第四十七條第二項,參照《云南省衛生健康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試行)》一、(十)、5項情節輕微的規定 , 決定予以你(單位)作出給予警告,責令立即改正,處罰款1.5萬元的行政處罰 。
《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第十三條規定,醫務人員在診療活動中應當向患者說明病情和醫療措施。需要實施手術,或者開展臨床試驗等存在一定危險性、可能產生不良后果的特殊檢查、特殊治療的,醫務人員應當及時向患者說明醫療風險、替代醫療方案等情況,并取得其書面同意;在患者處于昏迷等無法自主作出決定的狀態或者病情不宜向患者說明等情形下,應當向患者的近親屬說明,并取得其書面同意。
緊急情況下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親屬意見的,經醫療機構負責人或者授權的負責人批準,可以立即實施相應的醫療措施。
此外,《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第四十七條第二項則明確,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有未按規定告知患者病情、醫療措施、醫療風險、替代醫療方案等情形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或者責令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的處分,對有關醫務人員可以責令暫停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執業活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涉事醫院。圖片來源:社交平臺截圖
據該醫院官網資料顯示,昆明安琪兒婦產醫院成立于2013年1月,隸屬于成都安琪兒醫療控股集團,為昆明市2010年重點招商引資項目,曾榮獲昆明市衛生計生委“昆明市優秀民營醫院”稱號。該醫院還宣稱與云南省第一人民醫院、昆明醫科大學第一附屬醫院、第二附屬醫院、云南省急救中心建立合作關系。2020年7月,成為昆明醫科大學海源學院教學醫院、昆明理工大學教學醫院,2021年8月成為昆明衛生職業學院教學醫院。
值得注意的是,在2017年至2024年期間,昆明安琪兒婦產醫院因違法行為多次被政府相關部門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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