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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湃漫評|一家快遞驛站,哪來的罰款權?
蔣立冬 與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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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快遞驛站,哪來的罰款權?
近日,四川一高校內菜鳥驛站張貼溫馨提示稱:為防止掉件,若未出庫取走快遞,收件人是本人的罰款30元,代取快遞未出庫的罰款100元,舉報者舉報情況屬實獎勵20元,偷取快遞者重罰500元。
罰款是行政處罰的常見種類之一,對應的是行政部門的執法權,一家快遞驛站,哪來的罰款權?這件事不僅反映出驛站的管理方式不當,更暴露出經營者法治意識的淡薄。從媒體報道看,驛站不僅張貼了罰款告示,還真的對學生進行了罰款,這種行為已經涉嫌違法。
回到具體問題,學生多、排隊取件導致驛站繁忙,出現未出庫或丟件情況,還是應該從調整驛站管理的思路去解決,或擴大店面,或改進取件秩序等。用罰款“整治”服務對象,只怕會進一步激化矛盾。(圖/蔣立冬 文/與歸)
責任編輯:王磊
校對:劉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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