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馬上評|“買短乘長”導致超載,老問題該有新解法了
雙節假期,由于部分鐵路旅客“買短乘長”,導致個別高鐵列車出現了超員預警、臨時停車的情況。如9月30日,從杭州西站開往呼和浩特東站的G3754次列車,因乘客“買短乘長”,行至張家港站時未及時下車,導致列車超員觸發警報,在張家港站臨時停車40分鐘,后續途中又發生兩次類似情況,最終列車晚點1個多小時。

“買短乘長”已經是一個老問題了。近幾年,幾乎每逢春節、“十一”假期、“五一”假期等出行高峰期,都會出現類似情況。今年春節期間,還曾發生到站乘客拒不下車、買到票的乘客上不了車的尷尬情況。網友也常常為此吵得不可開交。這次也不例外,從不少網友的留言可以看出,對新聞當中的“買短乘長”還存在一定的誤解,對相關政策和規則的理解尚不夠清晰、全面。
有必要澄清的是,“買短乘長”也分具體情況:一方面,如果列車仍有運力,乘客主動提前提出補票,列車員都會為其辦理補票,這種情況下的“買短乘長”是合理合規的,在日常出行中也很常見。另一方面,在列車員已經明確告知運力不足,無法辦理補票時,以及乘客故意不主動辦理補票,到站后又拒不下車,這些情況下的“買短乘長”就是明確違規的,列車有權拒載。
按照《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鐵路旅客運輸規程》規定,旅客要求越過車票到站繼續乘車時,須在原車票到站前提出,在有運輸能力的情況下列車員可予以辦理,核收越站區間的票款;無運輸能力時,列車有權拒絕旅客補票和繼續乘車。
由此可見,規則是非常清晰的,問題主要集中在執行過程中。比如,最直接的,當有乘客違規“買短乘長”且拒不下車,如何將其請下車?如果好言相勸對方卻不為所動,是否可以強制執行?
須知,在列車運力有一道固定的安全警示線的情況下,前程的乘客賴著不走,就意味著后程的乘客無法上車,這等于是侵占了后續乘客的席位(不管是坐票還是站票)。換言之,這種行為實則是違規乘車,與霸座沒有本質上的區別。而且,一旦觸發臨時停車導致晚點,耽誤全車旅客時間,造成的影響和損失就更大。
從消費的角度講,無論是何種交通工具,出行服務的本質就是服務。正常購買車票的旅客,就是和承運方簽訂了一份契約,列車有責任為其提供準時的、等價的、合格的服務。因此,哪怕不從列車安全運行的角度,就是基于維護正常購票乘客正當權益的邏輯,也應該有效地將違規“買短乘長”乘客請下車。
國慶疊加中秋的八天長假,大眾的出行需求猛增,一票難求是客觀存在的。當供需矛盾難以調和時,規則就意味著公平。在這樣的語境下,大家還是需要多一些相互理解和換位思考,盡量把事情都做在前面,特殊時期要有多手準備,要考慮到無法補票后的代替計劃,進行換乘或改乘其他交通工具。
而面對每逢長假幾乎都會出現的、已經可預見的“買短乘長”問題,全社會是時候形成新共識了,也是時候完善可執行的操作程序了。





- 報料熱線: 021-962866
- 報料郵箱: news@thepaper.cn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1120170006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滬B2-2017116
? 2014-2025 上海東方報業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