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藥品聯合采購辦公室:第11批集采對投標企業新增3條資質要求
9月20日,國家組織藥品聯合采購辦公室發布《全國藥品集中采購文件》,明確將55種藥品納入第11批國家組織藥品集中帶量采購范圍,將于2025年10月21日上海開標。
對于第11批集采的投標資質要求,藥品聯合采購辦公室相關負責人指出,本次集采對投標企業新增3條資質要求,強化質量管控能力要求和生產質量考察要求。一是申報藥品的上市許可持有人或受委托生產企業具有2年以上同類型制劑生產經驗;二是申報藥品在通過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GMP)符合性檢查的生產線生產;三是申報藥品的生產線2年內不違反藥品 GMP 要求。
針對生產經驗要求,部分企業建議放寬年限至1年或取消限制。上述負責人表示,考慮集采的目標是采購質優價宜的藥品,要求具備生產同類產品的2年經驗,目的是反映企業質量控制能力。總的來看,大部分企業及相關部門認為這項要求是適宜的,也是公平的。此外,如果在開標前未滿足資質要求的企業在采購執行過程中達到了要求,若接受最高中選價,可以不作為非中選藥品統計,鼓勵更多企業以適宜價格參與市場供應。
對于部分GMP符合性檢查告知書中未載明具體品種名稱的情況,藥品聯合采購辦公室相關負責人表示,經商相關部門,考慮實際操作情況,若符合性檢查未載明具體品種名稱,可由企業承諾投標藥品在通過 GMP 符合性檢查的生產線上生產,并提交佐證材料。
相關負責人還指出,對于生產線2年內不違反藥品 GMP 的要求,過去只強調投標藥品本身,這次要求的是整個生產線。主要是有關方面提出,藥品的質控是圍繞生產線打造的完整體系,投標藥品所在生產線近兩年內生產的任何一種藥品出現違反GMP 要求的情況,就意味著整個生產線的質控體系有問題,不能割裂地看。經商相關部門,調整了有關要求,目的是能夠更加完整地反映企業質控能力,為患者負責。





- 報料熱線: 021-962866
- 報料郵箱: news@thepaper.cn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1120170006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滬B2-2017116
? 2014-2025 上海東方報業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