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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血兩百元背后:隱藏在舊空調回收中的氣候代價
今夏高溫,讓“空調洼地”如東北,都開始猛裝空調。
在中國,空調早已不是奢侈品,而是許多家庭的“剛需”。根據國家統計局的數據,到2023年末,平均每戶居民的空調擁有量已達到1.45臺,標志著中國家庭空調普及率進入一個新高度。

據國家氣候中心消息,2025年6至8月,我國大部熱力十足,全國平均氣溫達22.31℃,為有觀測記錄以來最熱夏季。炎夏讓空調的需求量繼續增長。
與此同時,國家大力推動消費品以舊換新和補貼政策,進一步降低了購買新空調的門檻。無論是為新家添置第一臺空調,還是將家中的老舊型號升級換代,對于許多普通百姓而言,都變得更加輕松。
消費熱潮的背后,是一個鮮為人知卻體量驚人的問題。空調有著固定的使用壽命,《中國廢棄電子產品回收處理及綜合利用行業白皮書2024》估測,2024年,中國有高達6459.85萬臺空調達到報廢年限。
如此龐大規模的廢舊空調,它們最終的歸宿是哪里?是進入了專業的回收拆解渠道,實現了資源的循環利用,還是流向了其他的渠道?報廢空調中所含的制冷劑等廢棄物,如果不被妥善回收,會造成哪些后果?
空調回收存在“灰色渠道”
在社交媒體上檢索“空調回收”,會發現大多數舊空調的回收價格在兩三百元之間,但回收路徑卻各不相同——有的是平臺安排的師傅直接上門回收,有的是二手平臺上轉賣,有的是找了路邊廣告上的回收師傅……
在回收的具體內容上,一般人想到的都是拆解、回收舊金屬及塑料等非金屬資源——以一臺重約 30 公斤的廢舊空調為例,可拆解出約 16.5 公斤鋼材、5 公斤銅、3.3 公斤塑料和 2.1 公斤鋁。這些材料經過加工就能成為可循環利用的新材料。廢舊空調的循環使用,也將帶來一定的產業效益。
較少人知道的是,空調中的制冷劑也是需要被回收的。每臺空調都需要制冷劑,早期的制冷劑多是破壞地球臭氧層的“氟利昂家族”,現在則換成了R410A 和 R32等不破壞臭氧層的氫氟碳化物(HFCs)制冷劑。然而,這種制冷劑屬于強效溫室氣體,一旦沒有得到有效回收,將加速全球變暖。
2011年由國務院頒布的《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管理條例》要求,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必須交由取得國家許可的有資質企業進行處理,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拆解。然而,現實情況卻大相徑庭。據估計,2023年中國空調的規范拆解率僅為 25%左右,也就是說,近四分之三的報廢空調并未進入正規的回收拆解體系。
在這個過程中,制冷劑的回收就更加鮮受重視,《中國房間空調器制冷劑回收利用與節能降碳新機制研究報告》指出,我國廢舊空調主要以 “私拆”回收為主,這些非正規渠道的從業者既缺乏回收意識和專業設備,也缺少經濟動力去妥善處理制冷劑,導致大量制冷劑在灰色拆解過程中被隨意泄漏或直接排空。

關于制冷劑的回收,澎湃新聞記者在二手平臺上隨機咨詢了一家個體回收公司,客服稱他們已經“拆了幾十年空調”,但并不清楚公司如何處理制冷劑。而在詢問某電商平臺的“家電回收”專區和多家專業回收公司的客服后,他們也給出了類似的回答:不清楚。
中國空調制冷劑規范回收率不足20%
中國家用電器研究院數據顯示,2023 年中國廢棄房間空調器的制冷劑回收量為 1803 噸,按 18% 的規范回收率倒推,總廢棄量約 1 萬噸。這意味著,其中超過 8200 噸制冷劑直接被排放到大氣中。

我們為什么要關注制冷劑的回收,它對我們的環境影響究竟有多大?
衡量制冷劑的環境影響有一個關鍵指標,叫做全球升溫潛能值(GWP),它代表該氣體在一定時間內(通常是100年)造成的溫室效應是同等重量二氧化碳的多少倍。以R410A和R32為例,其GWP值分別為2088和675,即它們在100年內對于全球變暖的影響分別是同等質量二氧化碳所帶來影響的2088和675倍。
R32是目前家用空調使用的主流制冷劑。以一臺使用R32的家用空調為例,其內部通常含有約0.92公斤的制冷劑。如果這0.92公斤制冷劑全部泄漏,造成的溫室效應相當于一輛燃油轎車行駛約2480公里的碳排放量——差不多是從北京開到廣州的距離。
因此,制冷劑的回收率對控制溫室氣體排放有巨大作用。
中國家用電器研究院在2024年的調研數據顯示,我國空調制冷劑的平均單臺回收量僅為130克,只有總充注量的15%左右。
測算表明,如果能將平均單臺回收量提升到400克, 2023年就能減少0.43億噸二氧化碳當量排放;如果能實現100%全回收,年減排量將達1.8億噸。隨著空調報廢量持續增長,到2030年,全回收情境下的年減排潛力將達到 2.43億噸。
為了更好地理解這個數字的規模,我們可以將其與交通運輸業的排放做個對比——如果2023年的所有廢舊制冷劑能被回收,那相當于減少了9億人往返飛京滬的溫室氣體排放量。

除了減少溫室氣體排放之外,制冷劑的有效回收還有助于資源的二次利用。數據顯示,2021年中國的再生制冷劑中,50.1%被用作發泡劑,如冰箱隔熱層、泡沫塑料包裝、建筑外墻保溫板等。雖然再生的制冷劑也得到了重復利用,但這種利用并非同品位利用,而是降級使用。

根據我國對《蒙特利爾議定書》及其《基加利修正案》的承諾,多種主流制冷劑的生產受到嚴格的“配額”限制。這意味著,制冷劑并非可以無限生產的普通化學品,而是一種有限額的戰略資源。因此,從報廢空調中回收并提純再生高品質的制冷劑,提升再生制冷劑同品味利用率,能為整個制冷空調行業的生產和維修市場“開源節流”,有效緩解配額帶來的供應壓力。
選擇正規渠道,讓回收回歸正軌
規范回收制冷劑,不僅是一筆“環保賬”,也是一筆“經濟賬”。
制冷劑的替代需要統籌大量利益相關者,牽動著一條從化工原料生產到家電制造,再到千家萬戶售后維修的龐大產業鏈,任何一個環節的變動都成本高昂。
生態環境部固體廢物與化學品管理技術中心在2020年發表的一篇論文顯示,目前,具備備案資質、能夠開展制冷劑收集、利用和銷毀的企業數量有限,且地理分布不均;同時,制冷劑處置成本高昂,通常在每噸4萬至10萬元之間。
高成本使得正規企業即便擁有回收產能和生產線,也難以在市場上具備價格優勢,產能無法得到充分利用。有報道提及,廣西一家具有資質的廢舊家電回收企業年設計拆解200萬臺,但實際僅拆100萬臺,回收貨源不足疊加成本高,造成盈利壓縮。目前,正規回收企業主要依靠政策補貼維持運營。2021 年的研究顯示,正規廢舊家電拆解企業的補貼收入占其拆解業務總收入的約60%。
除了高成本,制冷劑的回收還面臨著溯源監管體系薄弱,企業技術水平參差不齊,回收設備投入龐大等障礙,一線人員的意識和技能也常常不足。
不過,這些困難并非完全無法被克服,人類就曾成功書寫過一部環境治理的典范之作。
上世紀80年代,當科學家首次發現南極上空出現臭氧層空洞時,全球迅速查找成因并達成共識——1987年《蒙特利爾議定書》的簽署,標志著人類開始對破壞臭氧層的第一代制冷劑全氯氟烴(CFCs)實施嚴格管控。幾十年過去,臭氧層的空洞得以遏制,正在慢慢恢復。
如今的挑戰更加復雜。我們面臨著從“拯救臭氧層”到“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的第二階段任務——為替代CFCs而研發的第二代、第三代制冷劑(分別為含氫氯氟烴HCFCs、氫氟碳化物HFCs),雖然保護了臭氧層,卻被證實是加劇全球變暖的“超級溫室氣體”。
每一次的制冷劑更新都需要相當長的時間,以中國為例,從啟動到徹底淘汰第一代制冷劑,前后花了 14 年。盡管目前已經明確 2030 年起禁止生產使用 HCFCs 的家電,但此前售出的大量空調仍將在其十多年的全壽命期內繼續運行、維修,這意味著這一代制冷劑在實際應用中仍將保持相當大的存在慣性,淘汰過程面臨現實層面的滯后。
因此,推廣高效環保空調的同時,收好舊機里的制冷劑同樣關鍵。只有通過制冷劑的規范回收、再生利用和銷毀,才能真正減少泄漏、降低新增溫室氣體排放量。
面對正規拆解企業正在面臨的行業困境,《中國房間空調器制冷劑回收利用與節能降碳新機制研究報告》也強調,要調動全產業鏈的積極性,通過政策與市場協同,提升舊空調及制冷劑的規范回收比例。報告提出五方面建議:完善激勵機制、建立標準體系、規范渠道管理、推廣低 GWP 制冷劑,以及加強行業示范與公眾宣傳。
真正的突破仍有賴于制度層面的深度推進。作為迄今為止最成功的國際環境協定之一,《蒙特利爾議定書》及其《基加利修正案》是全球絕大多數國家規范制冷劑使用的核心依據。然而,目前這一國際公約主要著眼于制冷劑生產和消費的削減時間表,卻沒有對末端回收設定硬性要求。這使得國內相關制冷劑回收政策多停留在“鼓勵”和“引導”層面,缺乏強制性約束和明確責任劃分。于是,即便合規企業也往往因為缺乏足夠的經濟激勵和監管而操作不規范。
好消息是,加強制冷劑全生命周期管理——特別是規范回收、再生利用、銷毀——正在受到越來越多的重視。2024年在泰國舉辦的《關于消耗臭氧層物質的蒙特利爾議定書》締約方第三十六次會議期間,還專門召開了關于制冷劑全生命周期管理的研討會。今年發布的《中國履行〈關于消耗臭氧層物質的蒙特利爾議定書〉國家方案(2025—2030年)》明確提出要加強對制冷劑等物質的全鏈條管控,包括回收環節。這意味著,更為完善的制冷劑末端治理體系,正在路上。
在加強制冷劑規范回收監管之外,對廣大消費者來說,選擇正規回收渠道目前而言是最直接、最有效的行動。把舊空調交給有規范處理資質的平臺或企業,不僅能保障廢金屬等資源循環利用,更能最大程度減少制冷劑隨意排放。如果說《蒙特利爾議定書》和《基加利修正案》是國際履約層面的承諾,那么消費者的選擇,就是推動這一承諾落地的關鍵一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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