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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話債|地方融資平臺“出清”的關鍵
在今年7月底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新聞稿中,關于地方政府債務風險的表述出現了“有力有序有效推進地方融資平臺出清”這個新提法。地方融資平臺“出清”的表述與以往常用的地方融資平臺“轉型”有著顯著差異,“轉型”側重于漸進的調整過程,而“出清”則意味著如果地方融資平臺在短期內無法成功轉型,將面臨徹底退出的結局。這是對地方融資平臺治理思路的一個重大轉變,關鍵不再是融資平臺這個“主體”能否存續,而是其背后規模龐大的“債務”如何最終處置。
地方融資平臺“出清”的關鍵:或有債務處置
據市場研究機構測算,截至2023年末,全國城投平臺的有息負債總額約64.1萬億元。這一龐大存量是“出清”政策需要面對和處置的核心對象。更關鍵的是,許多平臺債務的歸屬并不明確。在過去幾輪的債務甄別中,存在較多地方隱性債務被“合規化”為企業債務,但從債務資金的用途來看仍屬地方政府的支出范圍。這部分債務是風險最集中的部分,一旦處置不當容易引發違約風險。
為確保這一目標達成,中央明確提出“有力有序有效”推進。其中,“有力”意味著平臺“出清”的執行將是強制性的;“有序” 旨在嚴控風險,確保“出清”過程分階段、有計劃地進行,避免“一刀切”式的硬著陸;“有效” 則強調結果導向,要求融資平臺的“出清”行動必須取得實質效果,徹底改變地方政府的債務模式。
以加快國有資產處置為核心,推動地方融資平臺“出清”
地方融資平臺“出清”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為防止地方在化債過程中因流動性緊張而爆發系統性風險,中央在2024年年底推出的債務置換計劃直接為地方增加了10萬億元的化債資源。這輪置換政策也為地方政府爭取了寶貴的時間窗口。但由于在官方認定的隱性債務之外,還存在大量過去由平臺公司承擔、未被納入統計口徑的負債,這部分債務中央并不會提供直接救助,可能的償付責任將完全由地方政府自行承擔。
因此,地方政府實際面臨著雙重償債壓力:一是官方口徑的政府債務,二是口徑之外、規模依然龐大的平臺或有債務。面對這些或有債務,依賴常規的財政收入償還遠遠不夠。加快和深化國有資產處置已經成為地方政府履行償債責任、實現平臺“出清”的最為重要選項。
在加快國有資產處置的進程中,一方面需要地方政府對轄區內的國有資產進行全面、徹底的清查盤點,摸清哪些是可以產生穩定現金流的經營性資產,哪些是可供盤活的非經營性資產,以此建立清晰的資產負債表。另一方面,也需要打破“資產不能賣、不敢賣”的固有思維,以市場化、專業化的眼光重新評估這些國有資產的真實價值。同時,由于資產價格會隨市場環境調整而變化,在政策層面也需要進行一些相應調整,給予國有資產處置的估值與定價更大市場靈活性,更好推進地方國有資產的市場化處置工作。
(作者鐘輝勇系上海交通大學安泰經濟與管理學院,中國發展研究院副研究員,博士生導師。本專欄主要關注財政和金融問題,由上海高校智庫——上海交通大學中國發展研究院,上海交通大學數字化管理決策實驗室供稿,將在澎湃新聞陸續刊發。本文也是國家社科基金一般項目(23BJY228)的階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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