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長沙男子發布商人行賄官員文章被訴侵權,辯稱內容來自判決書
貪官、情婦、行賄、騙取國家資金……這些字眼出現在一篇約兩千字的文章里,引發了一場名譽權官司。
原告魏某祥是湖南天卓管業公司法定代表人,被告丁某瑋是長沙人,曾任該公司總經理,后來離職。另一被告則是運營微信公眾號的北京魔幻影像科技公司。
被訴侵權的文章內容,涉及湖南省發改委原副主任黃志軍受賄一案。

2024年5月28日,益陽市中級法院開庭審理黃志軍受賄案。圖片來源:益陽中院微信公眾號
原告認為涉案文章的發布和傳播,導致其社會評價顯著降低,名譽受到嚴重損害。二被告均稱涉案文章屬實,并未構成侵權,且主要內容來自生效刑事判決書等材料。
8月12日,這起民事訴訟在湖南長沙望城區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未當庭宣判。
行賄官員騙取國家資金?原告訴稱被侵害名譽權
涉案文章今年6月20日發布在微博上,標題為《湖南一貪官通過情婦受賄被判刑,行賄者未被追究法律責任》,作者將文章@了一些新聞媒體。
7月1日,該文章發布在微信公眾號“經邦濟民”。文章開頭注明“來自微博的信息”,原文標題中的“情婦”改成了“特定關系人”,文章刪除了原文“謝某萍其實是黃志軍的情婦”這句話,其他內容與原文基本一致。
目前,發布在上述兩平臺的涉案文章均沒有刪除。

涉案文章截圖。
這篇近2000字的文章,其主要內容是丁某瑋舉報魏某祥向黃志軍行賄,騙取國家專項資金1997萬元。
文章內容顯示,魏某祥是湖南天卓管業公司法定代表人,丁某瑋曾任該公司總經理,后來離職。文章援引刑事判決書稱,湖南省發改委原副主任黃志軍接受魏某祥請托,為其公司申報項目資金提供幫助,并安排謝某萍進行接觸,從魏某祥處受賄共計159.4萬元。
涉案文章還稱,在黃志軍的幫助下,魏某祥“用假材料騙了上面1997萬元”。后來,丁某瑋向長沙市公安局望城分局舉報魏某祥騙取國家專項資金,該分局曾進行偵查。2024年12月,因證據不足(未獲得申報項目資金的材料原件),警方回復“已撤案”。
截至2025年8月12日,上述涉案文章在微博獲得1個點贊、2條評論、無轉發,在微信公眾號上獲得5條評論、43次點贊、65次轉發。
7月上旬,魏某祥向望城區法院提交訴狀,起訴丁某瑋和微信公眾號“經邦濟民”的賬號主體北京魔幻影像科技公司。
原告魏某祥認為二被告已構成侵權,請求法院判令二被告刪除侵權文章,公開發布道歉聲明,賠償精神損失費50萬元,并承擔原告相關合理開支和訴訟費用。
魏某祥訴稱:涉案文章的發布和傳播,導致其社會評價顯著降低,名譽受到嚴重損害;丁某瑋作為虛假信息的提供者,惡意編造、散布損害原告名譽的虛假事實,應承擔侵權責任;北京魔幻影像科技公司在未核實信息真實性的情況下,輕信并傳播丁某瑋提供的嚴重失實內容,客觀上擴大了侵權信息的傳播范圍和損害后果,其行為同樣構成侵權。二被告應一并承擔連帶責任。
魏某祥認為,當年丁某瑋是公司總經理,“一手操辦”項目資金申報的事;公司獲批國家專項資金是通過發改部門層層申報,并非“詐騙”,后來資金被收回是因為“材料有瑕疵”。
被告稱文章內容來自刑事判決,法官未當庭宣判
被魏某祥起訴后,此案的二名被告均稱涉案文章屬實,并未構成侵權。
丁某瑋答辯稱,其并未捏造、散布虛假事實,不存在惡意侮辱、誹謗,不構成名譽侵權;文章中關于原告行賄等核心事實,經刑事判決確認且有相關證據;當年“申報國家專項資金”一事是由原告經辦,刑事判決書明確認定申報資料“造假”,而非原告所稱“有瑕疵”。
丁某瑋還稱,沒有證據證明原告的社會評價降低且與涉案文章存在因果關系;涉案文章符合公共利益原則,屬言論自由、輿論監督范疇。
被告北京魔幻影像科技公司也辯稱,涉案文章并未失實,主要內容來自生效刑事判決書等材料,其行為不構成侵權。
二被告所稱的刑事判決,是指湖南省益陽市中級法院審理的黃志軍受賄一案。
益陽中院的刑事判決書顯示,經審理查明,2012年至2015年,黃志軍利用擔任湖南省發改委副主任的職務便利,為12家公司獲批國家專項資金等方面提供幫助,與特定關系人謝某萍、彭某(均另案處理)共同收受賄賂2175.8萬元。2024年8月,益陽中院以受賄罪判處黃志軍有期徒刑十一年六個月。
在這起受賄案中,法院認定黃志軍伙同謝某萍收受財物共計1150.8萬元,其中第一筆來自湖南天卓管業公司法定代表人魏某祥。判決書顯示,當時黃志軍接受魏某祥的請托,為其公司的PE塑料循環利用項目申報資金提供幫助,幫其獲批國家產業振興專項資金1997萬元。2016年4月,因公司申報資料造假和挪用專項資金,1997萬元被收回。
上述判決書載明,黃志軍為涉案項目提供幫助期間,安排謝某萍以“借”為名,收受魏某祥好處費130萬元。該項目成功獲批資金后,謝某萍被安排到天卓管業公司領工資“吃空餉”,收受好處費29.4萬元。
魏某祥訴丁某瑋等二被告侵權一案,8月12日在長沙市望城區法院公開開庭審理。魏某祥和丁某瑋未參加庭審,均委托律師出庭。
庭審中,原告方、被告方進行了舉證、質證和辯論,雙方律師分別依據起訴狀、答辯狀等材料發表各自意見。
庭審當日結束,法官未當庭宣判。





- 報料熱線: 021-962866
- 報料郵箱: news@thepaper.cn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1120170006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滬B2-2017116
? 2014-2025 上海東方報業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