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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嚴懲通過虛擬幣交易轉移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所得
幫信等犯罪技術性、隱蔽性越來越強,最高法要求依法嚴懲通過虛擬幣交易轉移贓款犯罪。
7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制發《關于辦理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等刑事案件有關問題的意見》并公布7件典型案例。
“當前,電信網絡詐騙、幫信等犯罪活動雖然在一定程度上得到遏制,但隨著信息網絡犯罪黑灰產業鏈的不斷升級,幫信犯罪的打擊治理難度日益增大。”最高法院刑三庭副庭長王魯表示,此類犯罪呈現出技術性、隱蔽性增強,職業化、跨境化特征明顯,涉案人員低齡化等特點,給司法實踐帶來嚴峻挑戰。
一起典型案例顯示,被告人王某等人通過虛擬幣交易方式為他人掩飾、隱瞞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所得,成為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順利得逞的幫兇。
案情顯示,2022年7月中旬,被告人王某、張某、趙某某為牟取非法利益,共謀通過轉賬、提現和購買虛擬幣等方式為他人轉移犯罪資金。三人分工明確,由王某提供資金,通過趙某某購買虛擬幣交給上線作為保證金,再由王某、張某向他人收購大量銀行卡,提供給上線用于接收犯罪資金。當犯罪資金存入王某等人提供的銀行卡后,上線通知王某等人,王某等人即安排他人在黑龍江省大慶市多個銀行取現,在抽取到賬資金10%-15%的提成后,將其余資金購買虛擬幣轉移給上線。經查,2022年8月5日至14日期間,王某等人為上線轉移資金中有林某某等15名被害人被詐騙資金40余萬元。
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阿城區人民檢察院對三人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提起公訴。阿城區人民法院經審理,分別判處王某、張某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判處趙某某有期徒刑三年三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五千元。三人上訴后,二審維持原判。
“隨著電信網絡詐騙打擊力度加大和金融監管增強,不法分子利用虛擬幣交易轉移贓款的現象愈發突出。此類行為隱蔽性強,加大了追贓難度。”最高法在闡述案例典型意義時指出,依法嚴懲通過虛擬幣交易轉移贓款的行為,有助于斬斷犯罪資金轉移鏈條,遏制電信網絡詐騙等犯罪的蔓延,保護人民群眾財產安全,維護金融監管秩序。
最高法還表示,利用虛擬幣轉移贓款具有隱蔽性和便利性,涉虛擬幣的詐騙等犯罪高發多發,已形成專門提供虛擬幣“洗錢”等服務的黑灰產業鏈,依法嚴懲此類犯罪,有助于從源頭遏制黑灰產滋生,壓縮黑灰產空間,瓦解犯罪“資金樞紐”,全方位全鏈條打擊治理信息網絡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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