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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上評丨對盤剝學生“口糧”的行為就該零容忍
近日,湖南臨湘市法院公開審理并宣判一起侵吞學生伙食費的職務犯罪案,中學總務處主任胡某與食堂采購員方某因分別貪污學生伙食費240萬、109萬元,被判刑四年六個月和兩年。
將近350萬元的伙食費,本是保障學生營養健康的“口糧”,卻被不法分子視為唐僧肉,截留到私人腰包,如此和學生“搶食”的行為著實令人震驚。
胡某和方某身為學校管理人員,理應恪盡職守、廉潔奉公,全力守護學生的飲食安全與營養健康。然而,二人卻利用職務便利,通過虛增食材單價、數量,更換食材種類等方式套取學生伙食費,再以發放“值班補助”“辛苦費”等名義私吞。這一行為嚴重損害了學生的切身利益,更是在挑戰法律紅線和教育底線。

庭審現場 來源:臨湘法院
中學生正處在長身體的時期,伙食費被侵吞,意味著基本營養都得不到保障。而且,個別教育工作者被利益蒙蔽雙眼,去盤剝學生的“口糧”,也是對教育風氣、生態的嚴重敗壞。
面對此類侵害學生權益的行為,司法機關依法審理、從嚴判決,體現了法律的威嚴。這也釋放了明確信號:侵吞學生伙食費,不只是師德淪喪,更不只是“內部管理問題”,而是觸犯刑法的貪污犯罪,任何人都不要心存僥幸,亂伸黑手必將受到法律的制裁。
從公開報道來看,打學生伙食費主意的校園貪腐案不是個例。一些不法分子把學生伙食費當成了私人“提款機”,虛報采購數量、勾結供應商抬價、截留補助等等,腐敗手段可謂是五花八門。
對于此類高發、頻發的貪腐行為,僅僅靠事后追責還遠遠不夠,必須強化日常監管,建立一套透明高效的監督機制,實現事前的有效預防和及時干預。
像此案中,涉案人員虛增食材單價、數量的貪腐手段,談不上有多高明和隱蔽,這些行為能夠長時間不被發現,說到底還是因為,對學校總務處主任、食堂采購員等和錢打交道的關鍵性崗位和人員,缺少嚴格的監督制約,對伙食費的收支管理不夠透明。
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要避免學生伙食費流向私人腰包,對食材的采購、驗收等涉及的各個環節,應當建立健全全流程記錄與嚴格審計制度,確保每一筆資金的流向都清晰可查。
此外,還應充分發揮學生和家長的監督作用。一方面,推動食堂財務信息公開,并設立相應的舉報渠道,接受外界的監督;另一方面,鼓勵和保障家長走進食堂,了解食材質量、飯菜制作過程等實際情況,提高校園食堂運營的透明度。實際上,不少食堂飯菜問題、貪腐案件的曝光,就來自于家長的舉報。
學生伙食費被侵占,耽誤的是孩子健康成長,損害的是教育風清氣正。要從根本上杜絕此類現象,既要對向學生“口糧”伸手的不法分子嚴懲不貸,更要構建透明化的校園財務監管體系,讓每一分伙食費都用在孩子身上,真正保障每個孩子都能吃得飽、吃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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