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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彩禮買的房,離婚時會被分走一半?
北京吉坤律師事務所
“男方給的30萬彩禮,婚后全款買了房,離婚時老公卻說房子是共同財產要平分!”
最近收到粉絲留言,彩禮買房到底算個人財產還是共同財產?房產證寫誰的名字真的不重要嗎?
今天吉坤婚姻律師為您拆解彩禮買房的法律盲區,尤其第2種情況,90%的人都踩過坑!

LAWYER
【彩禮到底是誰的?】
根據《民法典》第1063條,彩禮屬于女方婚前受贈財產,明確歸個人所有。
但一旦用彩禮買房,性質可能瞬間改變,關鍵看以下3個“死亡細節”:
【全款買房+只登記女方名】
若購房合同、付款記錄均在婚前完成,房子屬于女方個人財產。
??致命陷阱: 若婚后用彩禮買房,即使只登記女方名,仍可能被認定為共同財產(男方主張彩禮已轉化為夫妻共同資金)。
【彩禮+貸款混用】
首付用彩禮,婚后用工資還貸?房產份額按比例分割!
公式: 女方個人部分=彩禮÷總房款×100%;共同還貸部分=離婚時按市價補償對方一半。
【房本寫兩人名字】
無論誰出錢,法律默認贈與對方50%產權!
血淚案例: 女方將28萬彩禮買房加男方名,離婚時法院判決男方分走60萬房產份額!

【律師教你4招鎖死個人財產】
婚前買房+單獨登記: 在領證前完成購房全流程,保留所有出資憑證。
簽訂書面協議: 約定“房產由彩禮單獨出資,歸屬個人”,必要時公證。
專用賬戶隔離: 彩禮單獨存放新卡,不與婚后收入混用。
警惕“以房換情”: 加名=送錢!若對方要求加名,可按出資比例約定份額(如女方99%,男方1%)。
彩禮一旦與婚后財產混同,個人屬性立刻消失!

“婚姻需要信任,但法律只認證據!轉發給閨蜜,別讓你的彩禮變成共同財產!”
你有類似困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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