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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溢流直排、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落實不力……重慶通報生態環保督察典型案例
2024年11月18日至19日,8個重慶市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分別在大渡口區、江津區、南川區、綦江區、大足區、銅梁區、榮昌區、梁平區召開督察動員會,標志著重慶市第二輪第二批生態環境保護例行督察全部實現督察進駐。
近日,重慶通報了此次督察的8個典型案例。
大渡口區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落實不力
環境空氣質量改善不明顯
一、基本情況
2024年11月,重慶市第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大渡口區發現,大渡口區2022—2023年優良天數連續兩年未完成市級下達的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目標。2022—2023年細顆粒物(PM2.5)濃度分別為34微克/立方米、39微克/立方米,不降反升;2024年1月1日—11月27日,細顆粒物平均濃度為33.2微克/立方米,大氣污染防治形勢嚴峻。
二、主要問題
一是露天焚燒管控不到位。大渡口區今年以來已識別露天焚燒達699件次。督察發現,部分鎮街巡查管控不力,現場處置不及時,露天焚燒問題多發頻發,其中八橋鎮露天焚燒445件次,占全區總量的64%,特別是半島逸景片區和榮盛城片區反復發生露天焚燒266件次。八橋鎮認為轄區部分區域屬于市渝地西部公司及市城投集團等單位已征未用儲備地范圍,與己無關,敷衍應對。區城市管理局、區農業農村委作為露天焚燒監管部門,以執法事項已賦權鎮街為由,一放了之,對鎮街露天焚燒管控工作未安排部署、未督促檢查、未監督執法。



八橋鎮半島逸景片區露天焚燒。
二是餐飲油煙管控不到位。2022—2024年,大渡口區餐飲油煙擾民投訴達263件。根據《大渡口區重點區域秋冬季“治氣”攻堅強化方案》,鎮街對重點餐飲單位每月應巡查一次,有關部門10月底前應完成4家公共機構食堂油煙深度治理。督察發現,屬地鎮街對餐飲經營單位日常巡查不嚴不實不細,春暉路街道共有餐飲單位412家,其中重點餐飲單位45家,10月份實際僅巡查27家次,未及時有效發現問題并督促整改到位。督察人員隨機抽查該街道轄區4家餐飲經營單位,發現均存在油煙凈化器運行不正常、清洗不及時、收集率不高等問題。區級有關部門對公共機構食堂油煙深度治理推動不力,未按時完成九十五中學校、育才小學、重鋼醫院等食堂油煙深度治理,重鋼醫院食堂油煙監測結果超標。



餐飲經營單位油煙凈化器損壞,廚房集煙罩、排煙管道、油煙凈化器積油嚴重。
三是施工揚塵管控不到位。督察發現,區住房城鄉建委作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主管部門,對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監管不力,施工揚塵管控不到位。市級督導幫扶組交辦的新袁茄路南段道路、龍湖煥城4期、重慶科技園三期N05—1地塊東側道路等建筑工地揚塵問題整改不到位,仍存在裸土未覆蓋、未設置圍檔噴淋和車輛沖洗設施等問題,特別是西城大道三縱線工地揚塵問題被市、區兩級通報交辦8次,整改仍不徹底。
四是工業廢氣深度治理推動不力。督察期間,群眾多次反映建橋工業園A區工業企業異味擾民。督察發現,建橋工業園A區周邊已規劃建設為商住區,重慶秋田齒輪有限責任公司、重慶利德工業制造有限公司、寶武特冶航研科技有限公司、重慶太倉科技有限公司等企業與居民小區僅一路之隔。上述企業近年來雖已實施6個廢氣深度治理項目,但與群眾期盼仍有差距,還需進一步推進廢氣深度治理。目前,重慶秋田齒輪有限責任公司廢氣深度治理項目尚未完成機加設備更新,寶武特冶航研科技有限公司廢氣深度治理項目尚未完成真空爐超低排放改造、澆筑除塵系統超低排放改造和部分廠房密閉改造,區生態環境局督促推動力度不夠。


秋田齒輪、寶武特冶未完成廢氣深度治理。
三、原因分析????
大渡口區有關鎮街和部門對空氣質量改善的艱巨性、復雜性認識不足,屬地屬事責任落實不到位,日常監督管理寬松軟,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短板明顯。
江津區水污染防治工作不力
水環境問題較為突出
一、基本情況????
2024年11月,重慶市第二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江津區發現,江津區水污染防治工作不力,污水收集處理設施建設改造滯后、污水溢流直排、黑臭水體排查整治不嚴不實、部分河流水質超標等問題較為突出。
二、主要問題????
一是污水收集處理設施建設改造滯后。2019年以來,江津區幾江污水處理廠和德感污水處理廠長期超負荷運行,最大負荷率分別達172%、168%。按照《江津區主城區排水(廠網一體化)專項規劃》,幾江污水處理廠和德感污水處理廠應于2025年完成擴建,至今尚未開展可行性研究,擴建工程滯后。2021年9月,江津區共排查出市政排水管網三四級結構性缺陷點位13054個,截至2024年9月底,排查點位整治率為37.9%,整治進度明顯低于全市54.7%的平均水平。其中,雙福街道4731個缺陷點位,目前僅整治完成1407個,整治率29.74%。

2024年11月20日,聚福路消防站外雨水排口排放生活污水。
二是污水溢流直排現象突出,部分河段水質超標嚴重。江津區城市污水主干管網8個活躍溢流口,2024年共溢流86次、約18萬噸,污水直排大溪河。督察組發現,福溪街跨大溪河橋南側10米河西岸雨洪排口、帥騰機械雨水口、聚福路消防站外雨水排口均存在污水直排問題,監測結果顯示化學需氧量、總磷、氨氮濃度最高值分別達270毫克/升、3.25毫克/升、39毫克/升,超地表水IV類標準8.0倍、9.8倍、25倍。2024年,大溪河雙福街道和雙福園區責任斷面水質超標6次,均為劣Ⅴ類。同時,江津區河流斷面水質監測報告顯示,2024年1—10月,石板溪、乘潭溪等長江支流水質均存在超標問題。其中,石板溪吳灘鎮責任斷面超標率為100%。

2024年11月20日,怡云河水體污染嚴重。
三是黑臭水體排查整治不嚴不實。2019年以來,江津區住房城鄉建委每年均對城市建成區水體開展排查,未發現城市黑臭水體。2024年11月,督察組現場監測,大溪河溪山公館段、消防救援站左側河道、怡云河水體氨氮濃度分別為13毫克/升、32.5毫克/升、19.3毫克/升,均為城市黑臭水體。其中,消防救援站左側河道和怡云河為重度黑臭水體。

2024年11月20日,大溪河溪山公館段水體黑臭明顯。
三、原因分析????
江津區有關鎮街和部門對生活污水收集處理工作重視不夠,工作推進不力,黑臭水體排查整治和生活污水收集處理存在短板,部分河流水質超標問題較為突出。
南川區大氣污染防治部分工作推進不力
環境空氣質量持續下降
一、基本情況????
2024年11月,重慶市第三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南川區發現,南川區2021—2023年細顆粒物(PM2.5)濃度、優良天數連續3年未完成市級下達的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目標。2022—2023年細顆粒物(PM2.5)濃度不降反升,分別為32微克/立方米、37.3微克/立方米。2024年1—10月,細顆粒物(PM2.5)濃度為34.8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8%,已超過市級下達的年度改善目標值(33.7微克/立方米)1.1微克/立方米,環境空氣質量持續下降。
二、主要問題????
一是露天焚燒管控不到位。南川區2024年秋冬季“治氣”攻堅重點區域強化方案明確,區農業農村委等部門負責加強露天焚燒管控,大力開展秸稈綜合利用;東城、南城、西城3個街道應加強網格管理。區農業農村委將系統治理簡單化為巡查,堵而不疏,未有效健全秸稈等廢棄物的收集轉運處置機制,大量的農業廢棄物仍堆積在田間地頭,露天焚燒管控效果較差;相關鎮街網格化監管流于形式,較多火點未能及時發現、及時撲滅。僅2024年8—10月,東城、西城、南城3個街道就發現777個露天焚燒點位,其中南城街道多達431個露天焚燒點位。今年1—10月,市級高空瞭望系統發現東城街道超30分鐘未撲滅的火點30個,數量在全市高空瞭望點位中排第2。

(左圖)南城街道松林社區露天焚燒;(右圖)南城街道興南社區露天焚燒。
二是施工揚塵管控不力。區住房城鄉建委、區鐵路建設指揮部等單位未認真落實南川區2024年秋冬季“治氣”攻堅重點區域強化方案要求,對工地揚塵管控問題的巡查檢查、跟蹤督辦不到位,重點區域工地揚塵問題突出。督察組隨機抽查南川區中心城區工業職業學院、城投天元二期等9個工地,均不同程度存在場內作業道路未硬化、裸土和砂石物料未覆蓋、機械作業未采取降塵措施等問題。2024年1—10月,市級督導幫扶組交辦南川區工地揚塵問題21個,要求立行立改,至督察進駐時,南川區還有14個問題未整改到位。其中,重慶至黔江段鐵路站前5標項目揚塵污染問題,市級督導幫扶組5次交辦仍未整改到位。


(上圖)南川區工業職業學院未落實濕法作業;(下圖)重慶至黔江段鐵路站前5標項目大量裸土未覆蓋
三是禁燃、禁放區污染管控不到位。2024年2月9日—14日,區相關部門未嚴格落實煙花爆竹禁放區管控措施,中心城區禁放區內多個時段發生大范圍燃放煙花爆竹現象,造成南川區2月10日出現重度污染天氣。《重慶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規定,在劃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內,禁止銷售和使用原煤等高污染燃料。督察發現,位于禁燃區內的長遠社區燃煤銷售點在省道旁違法售煤一年以上,禁燃區內窖藏酒廠、大星白酒廠等多個企業長期違法使用燃煤鍋爐。

(左圖)禁燃區內長遠社區燃煤銷售點;(右圖)禁燃區內松林社區豆干作坊燃煤鍋爐
此外,南川區磚瓦窯企業、餐飲行業污染治理水平較低,督察組隨機抽查10家磚瓦窯企業,發現7家廢氣治理設施運行效果較差;隨機抽查東城街道23家產生油煙的餐飲店,其中15家無油煙凈化設施,8家雖有油煙凈化設施但運行均不正常。
三、原因分析????
南川區大氣污染防治部分工作推進不力,有關鎮街和部門屬事屬地責任落實不到位,環境空氣質量持續下降。
綦江區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工作推進不力
環境空氣質量下滑明顯
一、基本情況????
2024年11月,重慶市第四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綦江區發現,綦江區2021—2023年細顆粒物(PM2.5)濃度、優良天數連續3年未完成市級下達的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目標。2022年、2023年細顆粒物(PM2.5)濃度分別為37.4微克/立方米、43.0微克/立方米,細顆粒物(PM2.5)濃度不降反升;2024年1—10月,細顆粒物(PM2.5)濃度為38.8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0.5%,在重點控制區中細顆粒物(PM2.5)濃度排名倒數第2,環境空氣質量下滑明顯。
二、主要問題????
一是涉氣項目源頭管控不嚴。督察發現,2021年以來,北渡鋁產業園中哈斯特鋁板帶、鵬翔鋁業、渝創新材料、鑫賢金屬材料4家涉氣重點企業均存在“先違規上馬生產、后補辦審批手續”問題,涉及8臺共350噸熔煉爐。其中,鑫賢金屬材料8萬噸再生鋁項目還存在未按照環評及批復要求配套建設活性炭噴射治理設施就投入生產的違法行為,鵬翔鋁業未按照環評要求擅自違規將未經過預處理的易拉罐作為原材料,增加揮發性有機物、顆粒物及氟化物等大氣污染物排放量。

2024年11月21日,督察組現場發現,鵬翔鋁業公司擅自違規將未經過預處理的易拉罐作為原材料,造成大氣污染物排放量增加。
二是部分涉氣企業治污不力。督察組檢查30家企業,發現鈺居環保等15家企業管理粗放、未能有效收集和處理生產過程中產生的煙塵等問題。其中恒亞實業、鑫電鋁合金線纜等企業熔煉、熱軋等環節廢氣收集處理不到位、煙粉塵無組織排放問題嚴重;7家企業存在治污設施運行不正常、超標排放等問題,綦江建筑材料、環正亮商貿、綦江西南水泥、大山村聯合社顆粒物排放濃度分別為115毫克/立方米、71毫克/立方米、35毫克/立方米、86毫克/立方米,分別超標2.8倍、1.4倍、2.5倍、0.7倍,其中綦江西南水泥同時段自動監測數據顯示僅為1.2—3.3毫克/立方米,自動監測數據嚴重失真。

2024年11月13日,督察組暗查發現,鈺居環保車間粉塵無組織排放嚴重
三是一些大氣問題存在“反復查、反復改”現象。2024年1—10月,市級督導幫扶組發現綦江區存在大氣污染問題企業(或工地)133家、問題線索320個,復查企業49家,存在問題整改反復超3次的企業(或工地)有25家。其中,綦江城區防洪提升工程下北街、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基礎設施等可立行立改的施工揚塵問題,多次指出、多次“回訪”發現未采取灑水噴淋防塵措施、進出口無車輛沖洗池、易揚塵渣土未覆蓋等突出問題。

(左圖)2024年8月9日,督察組檢查發現綦江城區防洪提升工程下北街綜合治理工程在挖掘機作業時未采取控塵措施;(右圖)2024年11月14日,檢查發現大面積堆場未覆蓋,無控塵降塵設施。
四是機動車檢驗機構弄虛作假。綦江區共有3家機動車檢驗機構,督察發現,僑合汽車檢測公司存在使用OBD作弊器、違規改變檢測方法等問題,為2794輛機動車出具虛假合格檢驗報告,其CALID、CVN均為同一編碼;華典機動車檢測公司、鼎盛機動車檢測公司均存在違規改變檢測方法,自由加速法轉速未達額定標準值等問題,分別出具虛假報告21份、20份。

2024年11月20日,督察組調閱相關視頻資料發現,僑合汽車檢測有限公司工作人員在車輛檢查時使用OBD作弊器。
五是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措施落實不到位。根據生態環境部關于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措施相關文件及重慶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要求,重點行業所有涉氣企業應納入應急減排清單,在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要有效落實應急減排措施。2023年12月26日—2024年1月2日,綦江區出現4天中度、1天重度污染期間,綦江區啟動重污染天氣黃色、橙色預警。通過調閱9家涉熔煉工序企業用氣量、6家磚瓦窯生產臺賬,發現7家企業用氣量無明顯下降、6家磚瓦窯未停產減排,應急減排措施落實不到位。
三、原因分析????
綦江區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工作推進不力,區級有關部門對涉氣重點污染源監管不到位,部分企業環保主體責任不落實、污染治理差距大。
大足區大氣污染管控不力
空氣質量持續下降
一、基本情況????
2024年11月,重慶市第五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發現,大足區大氣污染防治攻堅力度不夠,環境空氣質量下滑明顯。2021—2023年細顆粒物(PM2.5)濃度、優良天數連續3年未完成市級下達的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目標。2021—2023年細顆粒物(PM2.5)濃度不降反升,濃度分別為33微克/立方米、34微克/立方米、37微克/立方米;優良天數持續減少,分別為334天、325天、322天;2024年1月1日—11月28日優良天數同比減少7天。
二、主要問題????
一是企業大氣污染治理不到位。督察組發現紅蝶鍶業有限公司雍溪分廠浸取工序廢氣未處理直排,足航鋼鐵有限公司電弧爐出渣口廢氣直排,恒安化工有限公司車間部分廢氣集氣罩未開啟、2018年以來未更換干式過濾棉,固豪木業有限公司露天噴漆、調漆間廢氣未有效收集、打磨工序管道破損嚴重,相平建材有限公司窯爐煙氣由管道破損口直排,燃烽建材有限公司等8家企業存在不正常或不規范運行廢氣治理設施問題。部分企業違法排污問題長期存在,2018年投產的金山洋生管道有限公司,直至2024年8月才安裝廢氣治理設施。

2024年11月22日,督察組現場發現,紅蝶鍶業浸取工序無收集治理設施,廢氣直排。

2024年11月24日,督察組現場發現,足航鋼鐵電弧爐生產時出渣口未封閉,廢氣直排;鋼渣由挖機轉運至渣場,撒漏嚴重。
二是施工揚塵污染監管不力。督察發現,區級相關部門對建筑工地未嚴格履行監管責任,工地施工揚塵監管缺位。位于棠香街道的宏聲廣場市政工程,2024年8月至11月施工期間未采取任何揚塵防控措施。督察組現場抽查4個工地,均存在建筑工地揚塵管控不力問題,其中2024年8月市級督導幫扶組交辦的一錦城項目建筑工地揚塵問題整改至督查進駐時仍未完成整改;寶頂至北山快速通道、成渝中線高鐵大足段2個工程,大面積開挖裸土未按要求覆蓋,運渣車輛沖洗不到位,揚塵污染問題突出。

(左圖)2024年8月27日,市級大氣督導幫扶檢查發現一錦城項目建筑工地大面積堆場未覆蓋,挖掘機作業時未采取控塵措施;(右圖)2024年11月22日,督察組暗查發現,一錦城項目建筑工地項目未按要求整改揚塵問題。
三是機動車檢驗機構弄虛作假。督察發現,大足區部分機動車尾氣檢驗機構弄虛作假問題突出。累豐機動車檢測公司、科順機動車檢測公司、銘眾機動車檢測公司3家機構存在加裝車輛診斷系統(OBD)作弊器的違法行為,2023年1月至2024年10月出具的2000余份檢測報告中均為虛假報告,導致超標排放車輛長期違法存在。同時,相關部門對柴油貨車監管不到位,督察抽查發現有4輛存在墊高溫度傳感器等破壞車載診斷系統的違法行為,城區貨車限行管控不嚴,貨車限行闖禁頻發。
四是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措施落實不到位。督察發現,大足區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不全,現場抽查22家重點行業企業未按要求納入應急減排清單。2023年12月大足區啟動重污染天氣黃色預警期間,需要落實應急減排措施的10家在產水泥、磚瓦企業,均未按要求落實減排措施。
此外,大足印象商業街附近、金科中央公園城附近部分燒烤店等油煙臨街排放,群眾反復投訴。
三、原因分析????
大足區對空氣質量改善的艱巨性、復雜性認識不足,有關部門污染防治監管不到位,督促企業落實環保主體責任有差距。
銅梁區大氣污染防治措施落實不力
空氣質量改善短板明顯
一、基本情況
2024年11月,重慶市第六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銅梁區發現,銅梁區2022—2023年細顆粒物(PM2.5)濃度連續2年未完成市級下達的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目標。2022—2023年細顆粒物(PM2.5)濃度不降反升,分別為34.2微克/立方米、42.0微克/立方米。2024年1月1日—11月17日,銅梁區空氣質量優良天數為274天,完成市級下達的年度優良天數目標形勢嚴峻。
二、主要問題
一是露天焚燒管控不力。《銅梁區2024年重點區域秋冬季“治氣”攻堅戰強化工作方案》明確,區農業農村委等部門負責加強露天焚燒管控,大力開展秸稈綜合利用;重點管控好南城街道等3個街道,相關街道在重點區域開展網絡化監管。督察發現,區農業農村委、南城街道等對露天焚燒管控不力。2024年1—10月,市級高空瞭望系統發現銅梁區露天焚燒火點超過364個,其中南城街道有346個,但南城街道主動巡查僅發現火點54個,超過30分鐘未撲滅的火點有35個。區農業農村委對露天焚燒火點履職不到位的街道督促整改力度松軟,負責的2023年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項目至今未啟動,進度嚴重滯后。

(左圖)南城街道華夏康城附近露天焚燒;(右圖)南城街道計都寺附近露天焚燒。
二是施工、道路揚塵監管不力。2024年以來,區藍天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共交辦銅梁高新區管委會等單位施工揚塵問題52件,要求立行立改。銅梁高新區管委會未建立完善施工揚塵問題整改落實閉環機制,對交辦問題督促整改不力,多家施工工地揚塵污染問題反復查、反復改。其中,愛瑪西南制造基地項目揚塵污染問題被區藍天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交辦多達9次,督察組現場核查依然存在挖掘施工未濕法作業、大量建筑渣土未覆蓋、降塵噴淋系統未開啟等問題。同時,區城市管理局對道路揚塵管控不到位。銅梁龍騰大道、產業大道路面塵土厚積,道路行駛貨車車身、車輪帶泥嚴重,運輸砂石貨車冒裝撒漏問題突出,龍騰大道、產業大道、巴岳山下道口3個入城臟車清洗點均未運行。

2024年11月30日,督察核查愛瑪西南制造基地項目,發現存在挖掘施工未濕法作業、建筑渣土未覆蓋問題。
三是一些涉氣行業治污減排不力。督察發現,重慶尊越家居有限公司、重慶新美魚博洋鋁業有限公司等8家企業存在有機廢氣無組織排放問題;重慶顏凡科技有限公司噴漆工序未按規定安裝使用廢氣治理設施;銅梁區綠色潔能加油站2個連接處油氣泄漏檢測值分別超過《加油站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規定排放限值500微摩爾/摩爾的21.96倍和14.25倍;銅梁區2023年12月28—31日啟動重污染天氣黃色預警,重慶慶蘭實業有限公司、重慶中爍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8家企業未落實重污染天氣應對減排措施。

2024年11月24日,督察組現場發現,銅梁區高新區內顏凡科技有限公司干式過濾箱內未安裝過濾棉、活性炭已被漆泥完全覆蓋,喪失處理能力。
三、原因分析
銅梁區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措施落實不到位,區級有關部門、街道屬事屬地責任未壓實,大氣污染管控效果差。
榮昌區水環境基礎設施存在短板
污水直排混排現象突出
一、基本情況
2024年11月,重慶市第七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發現,榮昌區水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改造滯后,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為58.16%,比全市平均水平低12.91個百分點;市政排水管網排查進度為64.8%,比全市平均水平低5.9個百分點;污水直排混排現象突出,部分河流水質反彈嚴重,池水河等8條河流斷面水質從Ⅳ類下降為Ⅴ類,黃家河從Ⅲ類惡化為劣Ⅴ類。
二、主要問題
一是水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改造滯后。《榮昌區城市排水(污水)設施及管網建設“十四五”規劃》明確要求,榮昌區2020—2023年需完成排水設施重點規劃項目6個,目前僅完成榮昌城市污水處理廠三期擴建工程,鎮街合流制管網分流改造、峰廣路雨污水管網改造工程等5個項目還未完成;計劃于2022年底開工建設的榮昌板橋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廠二期工程以及2024年開工建設的榮昌城市第二污水處理廠擴建工程,目前仍在開展前期工作。

2024年11月24日,現場督察發現,昌州街道聽竹橋雨水箱涵大量廢水混排入峰高河。
二是管網排查整治工作緩慢。市級有關部門指出,榮昌區市政排水管網排查進度為64.8%,比全市平均水平低5.9個百分點。督察發現,需工程整治的三、四級結構性缺陷1695處、管網錯混接點465個、市政污水管網斷點375處和大管接小管56處還未完成。由于排水管網建設改造滯后,清江鎮等14個鎮級污水處理廠運行負荷為15.43%—57.66%,長期處于低負荷狀態。

2024年11月19日,現場督察發現,榮昌火車站片區管網缺失,生活污水長期通過箱涵直排外環境。
三是監管責任落實不到位。《榮昌區城鎮污水處理提質增效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19—2021年)》明確要求,經過3年努力,全區城鎮建成區基本無生活污水直排口,城鎮生活污水集中收集效能顯著提高。督察發現,榮昌區相關部門和部分街道監管責任落實不到位,污水直排混排問題突出。武城家園入河口、火車站廠區箱涵處和聽竹橋雨水箱涵處存在晴天污水直排混排現象。經監測,武城家園入河口、火車站廠區箱涵處總磷濃度為3.65毫克/升和0.93毫克/升,分別超地表水Ⅲ類標準17.25倍和3.65倍;聽竹橋雨水箱涵處化學需氧量濃度為424毫克/升、總磷濃度為11.2毫克/升,分別超地表水Ⅲ類標準20.2倍和55倍。由于污水直排混排問題突出,部分河流水質反彈嚴重,池水河等8條河流斷面水質從Ⅳ類下降為Ⅴ類,黃家河從Ⅲ類惡化為劣Ⅴ類。

2024年11月19日,現場督察發現,昌元街道白水橋雨水排口晴天直排生活污水入池水河。
三、原因分析
榮昌區對水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改造工作重視不夠,相關部門和部分街道監管整改責任落實不到位,污水直排混排現象突出,部分河流水質反彈嚴重。
梁平區大氣污染防控力度不足
空氣質量下降
一、基本情況
2024年11月,重慶市第八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梁平區發現,梁平區2021—2023年細顆粒物(PM2.5)濃度連續3年未完成市級下達的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目標;其中,2022—2023年細顆粒物(PM2.5)濃度不降反升,分別為31.6微克/立方米、34.0微克/立方米。2024年1月1日—11月18日,梁平區細顆粒物(PM2.5)濃度為31.9微克/立方米,已超過市級下達的年度改善目標值0.2微克/立方米,大氣污染系統施治短板明顯。
二、主要問題
一是露天焚燒管控不到位。2024年1—11月,市級高空瞭望系統發現梁平區露天焚燒火點479例,居全市第二。梁山街道等街道(鄉鎮)對露天焚燒火點網格責任未壓實,問題巡查不到位,應急處置不及時。2024年8—10月,市級高空瞭望系統發現梁山街道露天焚燒火點158例,但梁山街道上報宣傳、巡查4560人次,僅發現火點18例;市級通報梁平區處置時限超過30分鐘以上的火點問題有21例,其中梁山街道占18例。區農業農村委秸稈綜合利用項目推進緩慢,未及時向重點鄉鎮(街道)撥付補助資金。上級下撥的2022年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項目資金500萬元實際僅支出140.4萬元,占28.1%;2024年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項目資金460萬元實際僅支出35萬元,占7.6%。

2024年1月和11月,暗查發現梁平區露天焚燒火點濃煙明顯。
二是餐飲油煙綜合整治推進不力。梁平區重點管控區內有700余家餐飲單位。按照重慶市梁平區秋冬季、冬春季“治氣”攻堅行動工作方案要求,2024年12月底前應完成50家公共機構食堂、5家大型餐飲店以及2家大型酒店油煙深度治理。但梁平區至本次督察進駐,完成比例不足20%,油煙深度治理工作滯后。小憩園餐館、巴渝大酒樓等油煙凈化設施清洗記錄不規范,新梁集團食堂等油煙凈化設施清洗頻次達不到規定要求。同時,重點管控區內露天燒烤較多,附近居民投訴強烈。

2024年11月23日,督察組現場督察發現,雙桂街道蟠龍跑山雞餐飲店油煙排放明顯。
三是煙花爆竹燃放污染防治不力。2023年梁平區共出現3天重污染天氣,其中1天重污染天氣出現在2023年大年初一,主要原因是梁平區相關部門對煙花爆竹燃放的大氣污染防治措施不足。2024年春節,梁平區相關部門未汲取2023年春節燃放煙花爆竹造成大氣污染的教訓,仍未針對性強化煙花爆竹燃放大氣污染防治措施,致使2024年除夕夜細顆粒物(PM2.5)濃度峰值高達440微克/立方米,重污染時段長達6個小時。本次督察進駐期間,城區禁放區內仍多次發生煙花爆竹燃放現象。

2024年春節期間,梁平區禁放區內燃放和銷售煙花爆竹現象。
此外,梁平區還存在金都節能建材、鑫發建材等涉氣重點企業未按要求落實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措施;渝梁機動車檢測有限公司尾氣檢測弄虛作假等問題。
三、原因分析
梁平區部分行業主管部門和鄉鎮(街道)對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重視不夠,統籌推進不力,工作措施不到位,日常監管有差距。
上述各督察組表示,將進一步調查核實有關情況,并按要求做好后續督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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