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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福田一舊改項目高墜致1死調查報告:瞞報事故,多人被追刑責
近日,深圳市福田區政府官網公布《華富街道華富村東、西區舊住宅區改造項目“8·18”一般高處墜落事故調查報告》顯示,2023年8月,深圳華富村舊改項目幕墻工程發生一起高處墜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事發后,施工單位未及時、準確上報事故,該事故屬于瞞報。
據《調查報告》,涉事工程為華富村東、西區舊住宅區改造項目01-03地塊1-5#、12#塔樓門窗幕墻工程。其建設單位為深圳市福田福華建設開發有限公司,代建單位為華潤(深圳)有限公司,監理單位為深圳市合創建設工程顧問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創顧問公司”),施工總承包單位:中國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建五局公司”),施工單位為深圳廣晟幕墻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晟幕墻公司”),勞務單位為深圳市強信建筑勞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強信勞務公司”)。
2023年8月18日7時20分許,幕墻工程的勞務施工人員羅某乙、羅某東在幕墻班組班組長曾某乙安排下,到華富村東、西區舊住宅區改造項目x號塔樓50層屋面鋼結構花架上進行鋁板收邊收口補打膠工作。當日8時許,羅某東在花架西側角落完成局部作業,準備變更作業地點從花架爬下,先行解開安全帶掛鉤,隨后從花架滑落,導致其從50層屋面鋼結構花架上墜落至地上二層平臺。當時,曾某乙聽到一聲呼叫,發現羅某東從花架上消失,疑似墜樓,當即從50層一路往下尋找,在2層平臺發現羅某東已死亡。
《調查報告》披露,死者羅某東,生前系強信勞務公司派到幕墻工程操作工,事發當天從事幕墻工程收邊收口補打膠工作,該事故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為270萬元。
該事故發生直接原因是施工人員高處作業時違規解開安全帶,作業現場未設置安全防護欄桿和人員專用上下通道等安全防護設施,安全繩設置不合規。其間接原因有:1、施工單位高處作業前,未落實高處作業安全防護措施開展作業;2、施工單位項目安全管理人員安全檢查不到位,高處作業安全隱患整改不到位;3、施工單位在作業現場未設置安全監護人員;4、勞務單位現場安全監護不到位,管理人員安全意識淡薄。
值得注意的是,事故發生后,事故相關單位未向政府相關部門報告事故,存在瞞報行為。
《調查報告》顯示,2023年8月19日,強信勞務公司與家屬簽訂諒解書并進行了善后賠償工作。8月20日,死者尸體被運往深圳外處置,死者家屬在取得武警廣東省總隊醫院出具的《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推斷)書》后,將尸體運往廣州市從化區殯儀館火化。9月1日獲取事故信息后,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迅速采取措施控制事故責任人。
調查組認定,該起事故存在故意瞞報情況,公安機關接報后及時采取現場勘察、拘留相關事故單位人員等措施,福田區政府相關部門接報后應急響應迅速,處置得當,暫未發現相關政府部門(單位)和工作人員存在失職、瀆職現象。
據《調查報告》,中建五局公司深圳分公司安全總監黃某、中建五局公司總承包工程項目副經理王某、中建五局公司總承包工程安全總監邱某章、廣晟幕墻公司幕墻工程生產經理蘭某楊、廣晟幕墻公司幕墻工程安全主任羅某甲等5人構成重大事故責任罪,已被警方刑拘。調查組認為,強信勞務公司幕墻工程勞務分包項目現場班組長曾某乙涉嫌重大事故責任罪,建議司法機關追究其刑責。
調查組建議,深圳市應急管理局、福田區應急管理局、福田區住房和建設局等相關部門對中建五局公司及其相關責任人、廣晟幕墻公司及其相關責任人、強信勞務公司及其相關責任人、合創顧問公司及其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罰。
調查組還建議,武警廣東省總隊醫院及其簽發醫師姜某耀出具《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推斷)書》中死亡地點和死亡原因明顯與事實不符,建議移交有管轄權的政府衛生健康部門處理,并將處理結果反饋至福田區應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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