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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組織稱錢塘江沿岸樹木遭砍伐,之江城投:系村民砍伐自有雜樹
3月17日,公益組織浙江省綠色科技文化促進會在其公眾號發文稱,錢塘江沿岸雙浦段大塘外的綠植遭到損害。3月19日,杭州之江城投集團在對情況反映人的信訪答復中稱,此次砍伐的雜樹屬于白鳥村村民(俞某某)個人所有,由俞某某個人委托富陽相關砍伐人員砍伐,施工單位未參與。

錢塘江沿岸雙浦段大塘外的綠植被指遭到損害
3月17日,浙江省綠色科技文化促進會在其官方公眾號“綠色浙江”發布文章《海塘邊的樹木,去還是留?誰來保護?》。
文章中稱,錢塘江的水,錢塘江畔的濕地、樹林在動植物多樣性保護史上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去年海塘生態整治工程動工(據了解為海塘安瀾工程二期)以后,錢塘江沿岸雙浦段大塘外的綠植遭到損害,有用鏟車碾壓踐踏,有用刀砍鋸伐,好好的樹木、植被被摧毀。“綠色浙江”之江站向協會反映了毀綠行為。

錢塘江沿岸雙浦段大塘外的綠植被指遭到損害
文章還稱,“綠色浙江”接到舉報后,咨詢了可能相關的部門并查閱了環評報告和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沒有找到合適的救濟途徑和解決方法。
文章中展示了《杭州市本級海塘安瀾工程(上泗南北大塘)二期 環境影響報告書》。在該工程的環評報告上沒有明確這些樹木如何處理、是否移植,僅僅明確的內容為:“P197工程區不涉及河流兩岸、湖泊和水庫周邊的植物保護帶,不涉及生態公益林、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國家公園、地質公園、森林公園、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地、文物保護單位等。P238評價區內分布的上述保護物種植株均為人工栽培的綠化觀賞植物或經濟林,非野生植株,調查范圍內無掛牌保護的古樹名木。”
“綠色浙江”表示,如果后續還有這些情況,也期望有關部門能夠采取措施或出臺相應的管理規定,盡可能減少公共工程對樹木的影響,最大限度地發揮其生態作用。也為后續類似事件能提供相應的處理渠道。
杭州電視臺民情觀察員、浙江省綠色科技文化促進會之江服務站負責人袁國慶對澎湃新聞表示,3月13日,也就是植樹節次日,就發現了錢塘江沿岸雙浦段大塘外的樹木遭到損害的情況,發現問題后,他就向有關部門投訴反映了此事。
3月19日,杭州之江城投集團對此事進行了信訪答復。答復稱,對舉報人所提到的樹木被砍伐問題,經核實,反映內容為雙浦鎮白鳥村海塘外側段迎水面村民種植的雜樹(意楊、構樹),該區域為海塘安瀾工程二期1標范圍,施工單位為浙江省水電建筑安裝有限公司。

杭州之江城投集團答復:系村民個人砍伐。受訪者供圖
答復還稱,目前,施工單位未進場施工,此次砍伐的雜樹屬于白鳥村村民(俞某某)個人所有,由俞某某個人委托富陽相關砍伐人員進行砍伐,施工單位未參與。后續如涉及施工范圍內苗木采伐事宜,公司將嚴格按照相關規定辦理手續齊全后進行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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