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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百多萬賓利出售前查出故障,4S店交車時未告知遭起訴索賠
今年7月,江西南昌某公司副總經理陳先生向澎湃新聞反映,該公司在賓利南昌4S店花359萬余元購買的賓利轎車,提車3個多月只開了1000多公里,就出現轉向系統失效等多項故障。近日,該事件有最新進展,第三方鑒定機構出具鑒定意見認為,涉事車輛零部件本身存在瑕疵和質量缺陷。陳先生所在公司已將賓利南昌4S店起訴至法院,目前案件尚未開庭。
三百多萬元賓利突發故障,售前檢查發現問題4S店未告知
今年7月,江西南昌某公司副總經理陳先生向澎湃新聞反映,該公司在賓利南昌4S店花359萬余元購買的一輛賓利飛馳V8轎車,提車3個多月只開了1000多公里,就出現轉向系統失效等多項故障。
據陳先生介紹,該輛賓利轎車是以公司名義購買的,今年2月15日正式提車,6月6日車輛在啟動后突然出現轉向系統失效,方向盤無法轉動。經4S店技術人員檢測,車輛的助力轉向系統、安全氣囊、底盤控制系統、換道輔助系統等共存在8項故障。

陳先生所在公司購買的賓利轎車。澎湃新聞記者 羅振宇 圖
此后,陳先生代表公司多次向4S店要求退車或換車,均遭到拒絕。4S店稱,該輛賓利轎車的主要故障點是方向機總成,不符合退換車條件,店里只能對出現故障的零部件進行免費更換。
在后續維權過程中,陳先生意外得知,該輛賓利轎車在售前檢查(PDI)時,就已經檢測出多項故障。售前檢查記錄顯示,車輛到店的第一次PDI檢測時,車輛的換道輔助系統、安全氣囊、底盤控制系統等存在多項故障;第二次PDI檢測時,車輛的換道輔助系統、安全氣囊、制動電子裝置等存在多項故障;直到提車前9天的第三次PDI檢測,車輛的所有故障碼才消失。
陳先生說,當初提車時,4S店并未出示PDI檢測報告,也未告知PDI檢測情況。對此,4S店回應稱,PDI檢測屬于4S店內部流程,不需要客戶確認簽字。
行業規范明確新車應提供售前檢查表,4S店被起訴索賠
今年9月,在與4S店多次協商解決未果后,陳先生所在公司委托第三方鑒定機構對車輛進行鑒定。
《鑒定報告書》顯示,該輛賓利轎車轉向系統故障導致轉向助力失效,不符合國標強制標準《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要求,依據《乘用車新車售前檢查服務指引(試行)》規定,為零部件本身的瑕疵;依據《乘用車物流質損判定及處理規范》規定,為零部件本身的質量缺陷。鑒定意見還提到,車輛的轉向系統故障和安全氣囊故障,與購車交易前PDI檢測故障有關聯性。

第三方鑒定機構出具的鑒定意見。受訪者 供圖
為維護自身權益,陳先生所在公司已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4S店全款退車,并賠償車輛裝飾費、鑒定費、保險費、稅費等共計43萬余元。目前,案件尚未開庭。
4S店在新車交付時是否有義務出示PDI檢測報告?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師事務所合伙人竇祥律師指出,中國汽車流通協會2017年發布的《乘用車新車售前檢查服務指引(試行)》(以下簡稱《服務指引》)提到,經銷商對乘用車新車進行的售前檢查,行業通稱為PDI,其目的是“為消費者提供一輛合格的車”。
竇祥認為,《服務指引》中明確,乘用車新車交付消費者時,經銷商應向消費者提供乘用車新車PDI檢查表,并且檢查表一式兩份,由消費者親筆簽字,經營者留檔一份;新車存在轉向系統的主要零件修復、安全氣囊修復等情形,經銷商也應主動向消費者告知。因此,該4S店存在過錯。
竇祥分析說,由于該輛賓利轎車是以公司名義購買,購買主體是法人性質而非自然人,可能難以適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如果把陳先生所在的公司認定為消費者,則4S店涉嫌侵犯消費者知情權,情形嚴重者可能涉嫌欺詐銷售;如果不能認定為消費者,則可以通過買賣合同主張權利,雙方權利義務受《民法典》《產品質量法》等法律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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