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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進一步規范設攤經營活動的指導意見(試行)》發布,主要內容和特點已為你整理→
為進一步規范集市、夜市、分時步行街、早餐車、超出門窗和外墻經營(外擺位)等新型設攤經營活動,根據《上海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上海市食品安全條例》等規定,市綠化市容局會同市商務委、市公安局、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市場監管局、市城管執法局、市道路運輸局,于2022年11月啟動《關于進一步規范設攤經營活動的指導意見(試行)》(以下簡稱《指導意見》)編制,并于近日正式發布。
《指導意見》共計12條
一起來了解一下主要內容吧~
完善商業布局,嚴禁無序設攤
(涉及《指導意見》第1-3條)
根據區域特點和實際需求,完善商業服務網點布局,做好業態發展引導,優化街區功能定位,提升商業服務能力。依法嚴禁無序設攤和跨門經營。
科學分類管理,體現因地制宜
(涉及《指導意見》第4-6條)
區人民政府會同市有關部門根據需要,綜合考慮市容環境衛生、交通安全、公共安全、消費需求,以及食品安全、“菜籃子”供應保障、市場公平等因素,可以劃定一定的公共區域用于從事經營活動,劃定的設攤區域內可設置疏導點、管控點、特色點。
規范設置要求,確保安全有序
(涉及《指導意見》第7-9條)
疏導點、管控點、特色點的設置應當符合城市管理有關規定。設攤經營活動應當公平公正組織開展,符合設攤方案的管理規范、設置標準、公示制度等要求。設攤區域應當合理配置環衛、垃圾分類、污水處理、交通、照明、標識標牌等配套設施,合理設置車輛停放區域。
完善常態管理,形成社會共治
(涉及《指導意見》第10-12條)
構建各級政府、社會各方參與的社會治理共同體,形成市民群眾、經營主體、管理部門等多方協商溝通機制。將設攤管理工作納入城市運行“一網統管”。建立設攤綜合協調機制,定期會商、信息共享,加強設攤管理工作的指導和監管,加強聯合執法和管執聯動,定期開展評價評估,不斷優化改進設攤管理工作。

那么
《指導意見》又有哪些特點呢?
嚴管與包容并行
堅持寬嚴相濟的原則。“嚴”就是對于擅自占道經營、跨門營業,嚴重影響城市市容市貌、交通出行、公共安全的行為,持續保持整治力度,依法嚴禁無序設攤。“寬”就是對于商業網點暫時不足的,市民確有需求,以及一些隨著城市發展萌發的新型業態,在符合一定管理要求的情況下,給予一定的政策空間。
繼承與創新結合
《指導意見》將設攤點位劃分為疏導點、管控點、特色點,采取相匹配的管理要求和設置條件。其中,疏導點以服務基本民生為主,管控點以銷售自產農副產品為主,二者都是延續十多年的有效做法。特色點為首次提出,是以新型業態為主,符合城市高品質要求,品牌化、主題化、特色化的集市、夜市、限時步行街、外擺位等點位。
品質與人氣共提
《指導意見》既提出設攤經營活動的負面清單,又提出鼓勵和支持的業態方向,引導市場主體注重品質、提升品味、塑造品牌,努力打造安全放心的攤、人氣爆棚的攤、綠色低碳的攤、環境友好的攤、市民滿意的攤。
共管與自治協力
建立設攤綜合協調機制,形成指導和監管的合力。同時,將把市容環境衛生責任區管理的好經驗好做法借鑒應用到設攤經營活動管理中,推進責任區制度建設,并探索在疏導點、管控點、特色點創建自律組織,形成市場主體自我管理、自我促進、自我發展的良性機制。
原標題:《《關于進一步規范設攤經營活動的指導意見(試行)》發布,主要內容和特點已為你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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