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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一男子偷走18只鸚鵡賣不掉,因受不了吵鬧聲投案自首
中國臺灣網(wǎng)5月26日消息,據(jù)臺灣“東森新聞云”報道,臺灣桃園一名張姓男子,四月底向鸚鵡賣家謊稱要買鸚鵡,到嚴姓女子的鳥園觀察地形,等到對方把鸚鵡都準備好了以后,趁機把鸚鵡偷走。但沒想到一個多月以來都找不到買家。18只鸚鵡在家中,天天從早吵到晚,“穿透力強,分貝超過一百,比飛機起降還吵。”受不了的張某,又舍不得將鸚鵡丟棄,于是5月24日帶著鸚鵡投案自首。

據(jù)報道,18只鸚鵡擺在派出所地板,輪番不停地叫,吵來吵去,但它們會出現(xiàn)在派出所,竟是因為一名34歲的張姓小偷。張某非常喜歡鳥類,從網(wǎng)上得知嚴某有一對市價高達38萬元(新臺幣,下同)的美國卡塔利那金剛鸚鵡(Catalina Macaw)販賣,于是聯(lián)絡對方,先到嚴某住處觀察地形。在約定好交貨的前一天晚上,張某偷偷潛入將18只鸚鵡偷走。

不過這次成功的偷竊成了張某痛苦的開始。張某找好的買家臨時變卦,18只鸚鵡只好就這樣擺在家里,整整一個月從早叫到晚,叫聲非常大,穿透力又很強,比飛機起降聲音還要吵。張某自己受不了,還擔心吵到鄰居被揭發(fā),加上因為自己也是愛鳥人士,怕如果棄養(yǎng)它們,鸚鵡在外頭會活不下去,5月24日就開著小貨車帶上鸚鵡,跑到派出所自首“我偷鳥,我來投案。”

失主嚴某聽到消息相當開心,趕到派出所將鸚鵡領回。而這些鸚鵡總價值超過上百萬,雖然張某良心發(fā)現(xiàn),但還是被依盜竊罪移送法辦。有網(wǎng)友評論道:“至少嫌犯還算有愛心,沒有把鳥棄養(yǎng)在外面。”
(原題為《臺灣一男子偷18只鸚鵡 被吵得受不了帶鳥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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