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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洋案涉案警察代理律師向辦案機關建議更換鑒定機構

法制網6月25日消息,雷洋案涉案警察邢某的代理律師錢列陽、公孫雪當天向北京市檢察院第四分院遞交《法律意見書》,提出“因鑒定機構的確定程序違背相關法規、網傳北京明正司法鑒定中心資質存疑”,建議檢察機關更換鑒定機構。
自5月13日雷洋案件啟動尸檢程序后,雷洋尸檢結果成為社會關注的熱點,這一結果將直接關系到該案件的定性。就在人們根據“專家預計的30左右出結果”而判斷該結果即將出現時,6月25日下午,雷洋案涉案警察邢某的代理律師錢列陽、公孫雪向北京市檢察院第四分院遞交了一份《法律意見書》,提出“因鑒定機構的確定程序違背相關法規、網傳北京明正司法鑒定中心資質存疑”,建議檢察機關更換鑒定機構。
在這份《意見書》中律師提出:邢某涉嫌瀆職犯罪一案,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檢察院根據雷洋家屬的意愿,委托北京明正司法鑒定中心進行尸檢鑒定,雷洋家屬及其委托的專家輔助人在場,北京市人民檢察院派員監督。辯護人認為,本案法醫鑒定機構的確定程序違背了刑事訴訟法規定,北京明正司法鑒定中心已經不具備中立性,難以排除干擾開展鑒定;同時該機構雖有鑒定資質,但歷年來開展業務已經積累了一些爭議糾紛,從專業技術角度看,難以保證鑒定工作質量。
錢列陽告訴記者,今年6月份,邢某家人委托他代理邢某的案件后,他已經會見了當事人,并到案發現場進行了較為詳細的實地觀察。由于目前案件還處于偵查期間,案件的具體細節尚不清楚,但為了把這一全國關注度極高的案件辦到沒有瑕疵,在目前尚未接觸到實體案情時,應確保程序上沒有瑕疵。
錢列陽進一步說道,在指定鑒定機構時,涉案警察還沒有聘請律師,所以指定鑒定機構時沒有涉案警察的聲音是正常的,但目前既然已經委托了律師,律師就有義務從程序上做到沒有瑕疵。
對于網絡上傳言鑒定機構法律資質存疑一說,錢列陽表示,由于他們都是隨后接手的案件,與鑒定機構不存在任何關聯,如果網絡傳言屬實,那么就存在3個層面的問題:鑒定人資質、鑒定機構資質和鑒定結果是否有效的爭議,為了確保以后進入法庭審理階段不再因鑒定機構存在爭議,建議檢察機關應依法更換司法鑒定機構。
隨后,記者撥通了雷洋代理律師陳有西的電話,就下午錢列陽律師建議更換鑒定機構的情況詢問其是否知情,陳有西表示并不知情,并表示不對此事發表任何看法。
【律師背景】
另據法制網消息,記者了解到,雷洋案的另一名警察的代理律師為上海刑辯律師翟建。
另外三名輔警的辯護律師分別為京都律師所律師韓嘉毅,北京潮陽律師事務所主任楊曉虹,另一名輔警律師尊重本人意愿暫不透露。
錢列陽,北京天達共和律師事務所律師,曾承辦過劉曉慶涉稅案、廈門遠華公司走私案、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涉嫌受賄、濫用職權案等 。
翟建,現為 北京大成(上海)律師事務所 高級合伙人,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刑事專業委員會副主任;上海市律師協會刑事法律專業委員會委員。
韓嘉毅,現任京都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全國律師協會刑事業務委員會秘書長 ,北京市律師協會刑事訴訟法委員會主任。
楊曉虹,現任北京市潮陽律師事務所主任,全國律協刑事業務委員會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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