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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刊文:街區制主要在新小區推,核心不在圍墻是否開放

【寫在前面】關于街區制為什么要推,是否應該推,如何推進的討論,仍在繼續。
5月22日出版的人民日報,在第5版“前沿觀察”欄目,刊發題為《因勢利導 循序漸進 建好城市街區》的文章稱,街區制的核心不在于圍墻是否開放,而是反對現實中常見的“大街區”模式,鼓勵尺度適宜、道路細密的“小街區”模式。
中國社科院城市發展與環境研究所研究員莊貴陽、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助理研究員王苒在這篇署名文章中寫道,街區制主要是在新建住宅小區推行,這需要在城市新城區建設的規劃之初,就按照街區制、密路網的模式進行設計。避免大片式的土地出讓,對于地產開發項目拿地、用地做出尺度和范圍的限制。
下為全文:
城市管理與城市建設密不可分。現實中一些城市環境不好、交通堵塞,管理起來難度很大,與之前的城市建設不講科學、缺乏規劃有很大關系。推進城市管理現代化,必須強化城市管理的系統性協調性,將建設與管理緊密聯系起來,變末端執法為源頭治理。《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提出,新建住宅要推廣街區制,原則上不再建設封閉住宅小區。街區制作為城市布局的一種形式,是指直接在城市規劃的道路旁建設住房,城市街道作為劃分住房區域的邊界,不再設立成塊的外設圍墻的封閉式小區。這是提高城市公共路網密度、便利居民生活的重要手段。
需要注意的是,街區制的核心不在于圍墻是否開放,而是反對現實中常見的“大街區”模式,鼓勵尺度適宜、道路細密的“小街區”模式。街區制是一個系統而整體的規劃,是對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新發展理念的具體貫徹和落實。推廣街區制是基于城市中封閉管理的小區過多、城市道路交通不暢、城市宜居程度下降等情況提出的,涉及城市生活的各個方面,需要城市管理部門做好總體布局、統籌規劃、多方協調。
加強規劃。街區制主要是在新建住宅小區推行,這需要在城市新城區建設的規劃之初,就按照街區制、密路網的模式進行設計。避免大片式的土地出讓,對于地產開發項目拿地、用地做出尺度和范圍的限制,尤其是新城中心區,要做到布局科學、規劃精準、用途明確,實現道路管網循環暢通、街區密度規模適當、公共服務便捷高效。
多規融合。街區建設具體實施過程中必然會涉及城市生活的方方面面,牽扯到不同權利主體的切身利益。因此,在實施過程中必須通盤考慮、多方協調,出臺專門針對開放小區的包括物業管理、社區治安、交通法規、產業政策等在內的各種實施細則。
循序漸進。街區制主要針對超大規模的位于城市中心地帶的封閉小區,這些小區往往橫跨多個街區,造成城市道路梗阻。對其進行改善,能夠疏通城市道路的毛細血管,釋放更多公共空間,為道路暢通和居民生活提供便利。主管部門應在審慎考察和評估后,分清輕重緩急,逐步開展。整個過程要循序漸進,在充分保障居民合法權益和正常生活、社區各項功能正常運轉的前提下有序進行。
動靜結合。在開放街區的同時,要充分重視居民關注的噪音干擾、出行安全等問題。要考慮道路與樓房的適當距離,注重保護居民正常生活的隱私權;在小區內通行機動車應設置最高限速,保障居民尤其是兒童和老人的出行安全,同時采取措施降低交通噪音,讓街區活起來、干擾降下來,實現動靜結合。城市管理部門應做好小區居民文明出行的普及工作。
注重保護。在街區開放的實施過程中,要注重兩個保護:一是保護居民的切身利益,二是保護歷史遺跡和老建筑。在小區改造過程中應充分聽取業主意見,尊重業主權利,因勢利導。在對舊城改造的過程中,對于有歷史價值的老街區、老建筑要充分保護、區別對待,道路與歷史遺跡之間要留出一定距離,可以優先暢通慢行交通,減少車輛通行帶來的污染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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