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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開發署發布中國性少數群體生存報告,家庭歧視最為嚴重

報告顯示,在中國,性少數人群依然生活在陰影當中,只有5%的性少數人士公開了他們的性身份。絕大部分LGBTI(男女同性戀、雙性戀、跨性別者、雙性人)人士在生活的方方面面都遭受歧視,尤其是在家庭內部;來自家人的排拒和凌辱是最為根深蒂固、刻骨銘心的。尤其令人沮喪的是,家庭的壓力和排拒可能帶來更加嚴重的后果:有些LGBTI人士被迫接受心理治療乃至所謂“扭轉療法”。
在醫療和社會服務方面,如果服務的提供者一旦獲知或僅僅懷疑性少數人士的性傾向或多元性別身份,性少數人士在尋求相應服務時就會面臨許多困難。那些感染HIV的性少數人士更是遭遇雙重的污名化,他們在獲取疾病防治和治療服務以及無偏見的心理支持和咨詢服務時障礙重重。

盡管性少數群體在娛樂和文藝作品中時常出現,但報告認為在中國社會當中,性少數人群的能見度依然極低。在學校、工作單位或宗教社群中,僅有約5%的性少數人士選擇公開自己的性傾向、性別身份或獨特的性別表達方式。有更多的人向關系親密的家人出柜,但即使這部分人也僅占性少數人群的15%。十分令人震驚的是,對中國LGBTI人群來說,工作單位是他們出柜后感覺生活變得最為尷尬、最不如意的場所。
正因為歧視無處不在,在絕大多數性少數人士看來,“出柜”和遭受歧視之間有直接的聯系。很可能這就是為什么僅有少數人選擇出柜。超過80%的性少數人士曾因自己的性傾向、性別身份或性別表達方式感到困擾。
但公眾對性少數群體的態度呈現比較明顯的分化,比如年輕人對性多元明顯更為開放,接納程度更高。同樣,年輕受訪者中有極高比例的人可以接受自己的孩子是性少數群體。
調查也發現大多數受訪者對性的多元都保持開放、接納的態度,這是令人欣喜的一部分。調查顯示,絕大部分(70%)并不贊同將同性戀視為病態,也不贊同對LGBTI人群那種基于僵化思維的偏見。非性少數人群的受訪者同樣贊成制定和實施平權政策,尊重和保護性少數。他們同意,性少數同樣應享有各種社會服務及經濟權利,包括讓他們的同性伴侶同等享受保險福利。近85%的受訪者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此外,超過80%的受訪者認為,法律應明確表示保護性少數人群的權利。這一結果反映出一種反對歧視少數人群的公眾輿論環境正在生成。
聯合國開發計劃署的這份報告也對中國如何對待性少數群體提出建議,報告建議衛生部門敦促《中國精神障礙分類與診斷標準第3版》(CCMD-3)修改關于“性指向障礙”的描述,達成關于同性戀與雙性戀的完全去病理化。同時,建議衛生部門和工商部門加強對醫療機構和心理咨詢機構的監管,確保其依照我國精神疾病分類方案與診斷標準提供精神衛生服務,杜絕性傾向“扭轉治療”等非法治療亂象。因為調查發現目前國內的精神醫學專家也認可了同性戀性傾向并非心理疾病。

報告還建議教育部門和國家新聞出版廣播電視總局對全國范圍內的高校及中小學教科書、教輔書進行監督審查,并就教科書中含有對性少數群體的錯誤和污名內容的情況向全社會公布。本次調查顯示,各級學校都缺乏多元性別教育,因此在學校內仍然廣泛存在著基于性傾向、性別認同以及性別表達的歧視和霸凌現象,表現為語言暴力、肢體暴力、性騷擾以及性侵害等多種形式。報告建議教育部門將多元性別教育納入初中和高中階段的課程標準,讓青春期學生在掌握性健康、性安全方面的知識之余,也能夠了解關于性傾向、性別認同和性別表達的相關知識,引導學生正確對待不同的性傾向、性別認同和性別表達。
報告還認為,在消除對性少數群體錯誤認識的同時,需要在社會不同領域開展多元性別教育,讓全社會認識和了解性傾向、性別認同、性別表達以及生理性別構造的多元狀態,充分意識到性少數人群不同于順性別異性戀的社會服務合理需求并予以滿足,在尊重差異的基礎上平等對待性少數群體,促進多元性別平等意識的提升。
我國目前已經制定了針對不同領域和不同群體的法律法規,保護公民在特定領域的權益或保障特定群體享有平等權利。但在這份報告看來,立法部門有必要將反歧視法律納入立法工作計劃,盡快起草和通過一部反歧視法律,保障所有公民平等地享有法律權利,明確反對社會中廣泛存在的基于性別、性傾向、性別認同、性別表達、殘障以及其他差異的歧視行為,并對歧視行為進行有效監督和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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