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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廣告主、開發者的增量難題,移動互聯網進入“SDPA”時代
破解廣告主、開發者的增量難題,移動互聯網進入“SDPA”時代

在商業社會,人一生離不開三件事,“生”、“死”和“廣告”;很多人肯定會覺得奇怪,現在人們自主獲取App似乎掌握了對信息的篩選權,也可以把很多廣告屏蔽掉了;事實上,數字廣告變得更原生化、場景化、精準化了,以至于可以把廣告變成一條對用戶有用的信息。
廣告分發邏輯已經發生改變,過去企業采用高密度信息重復進行品牌曝光、激發消費者興趣的模式已經失靈了,現在更需要廣告平臺幫助廣告主更務實地提升商品銷量,幫助廣告投放者漲新用戶。對無時不刻需要做推廣和市場的商家來說,效果廣告相對于品牌曝光廣告而言更加友好。
而效果廣告之中的商品廣告異軍突起。所謂“商品”是可交換變現的、帶來現金流的產品,任何企業只有提供給消費者或者客戶以商品,才能獲得源源不斷的利潤,最終得到成長。從信息傳播角度而言,任何商品也都可以數據化、結構化,能夠作為信息推薦給線上用戶,這是商品廣告得以在數字廣告之中流行的前提。
那么,為何商品廣告會逐漸形成DPA(Dynamic Product Ads.,也被譯為“動態商品廣告”)與SDPA(Single Dynamic Product Ads.也被譯為“單個動態商品廣告”)兩種投放方式?SDPA是如何把“信息找人”的算法機制應用在廣告投放、商品以及內容產品推薦上,讓商品變成企業與用戶之間的觸媒?SDPA是如何幫助企業廣告主帶來更多用戶購買銷量、并讓具備“商品”特性的內容產品也獲得全新流量和轉化,這一模式應用在更多行業會帶來什么樣的改變?本文試做解讀。
01
商品廣告中的DPA與SDPA模式差異,為何SDPA應用更廣、引流拉新效果更突出
現在主流的商品廣告主要分為兩類:一類是DPA,一類是SDPA。
DPA是平臺根據不同用戶信息匹配不同的商品廣告進行投放的模式,其出發點是“平臺內的用戶數據”,比如用戶性別、年齡、地域、傾向于關注領域、主要關注人群、興趣偏好、購買力、消費頻次等數據,結合這些用戶資源來分布一些用戶可能會感興趣的商品廣告。DPA其實是大家所默認的大數據營銷,也是目前幾乎所有的電商平臺的廣告投放邏輯,比如阿里巴巴還結合用戶的芝麻信用、花唄使用情況、菜鳥收獲情況給予推薦,美團會根據發貨地址附近餐館、經常點的菜品來進行推薦等。
為了實現海量商品分別去獲取不同的、合適的新客戶,把制造爆款的經驗逐漸應用在不同品類的商品之中,一舉解決流量獲取和商品轉化難題,全新的商品廣告模式SDPA(單商品廣告)應運而生。

如果說DPA是根據用戶(人)的需求匹配商品,也就是所謂“不同商品匹配用戶不同的需求”;那么,SDPA的邏輯實際上是“讓商品找到合適的人”,我稱之為“以不變(商品)應(不同的人)萬變”。
因此,DPA與SDPA各有側重優勢,DPA解決在同一個人那里獲得更多該品牌或該品類更多的銷量,實際上適合“拉活”場景;而SDPA實際上把一種優秀商品推薦給更多懂這個商品或者對這個商品感興趣的用戶,更適合企業獲取更多不同的“新用戶”,更符合企業做大市場份額的剛需。

對提供低額、高頻消費商品的商家可選擇DPA與SDPA相結合的投放方式;而對于用戶消費了一種商品后會消費其他不同商品,并且有很多商品種類需要覆蓋到不一樣的細分人群的企業而言,更適合采用SDPA模式進行投放。
廣告主通過數字廣告平臺比如穿山甲的SDPA模式投放商品廣告,可以把不同的商品匹配給不同的人;這需要平臺把商品資源庫有精細的分類、結構化、標簽化,以及對人群定向反饋及時調整,并且能夠把用戶動態數據、人群標簽、已選購商品、可否接受重復推薦、興趣特征等用戶數據匹配起來。
不難看出,SDPA模式除了像DPA那樣可以推薦商品廣告或應用在電商平臺,對于一切“可變現的內容商品”或“可以作為內容傳播的商品”比如一本電子書、一個音樂、一個針對具體人群需求定制的保險產品、一個在線教育課程、一個爆款游戲等均可適用;SDPA能夠幫助廣告主、開發者獲取到更多對內容、商品感興趣的大規模人群,這是SDPA的獨特優勢。
02
SDPA(單商品廣告)如何幫助企業和開發者做大業務增量?
商品廣告效果來自于平臺對供需雙方的精準匹配,由于SDPA的邏輯出發點是商品信息,因此需要回歸到企業對商品營銷需求,如下三種情況下,企業對SDPA投放格外剛需:
(1)如果企業有很多商品品類,并且商品對應不同的消費人群,可依靠SDPA模式將不同品類商品分別觸達不同的目標消費者群體。
(2)如果企業需要通過商品測試消費者認可度,或需要根據市場用戶反饋來進行C2M敏捷生產或新品開發,SDPA可幫助企業更好研究消費者。
(3)如果企業市場預算不高、請不起明星代言、網紅帶貨或者進行大規模大眾廣告投放,運用SDPA投放可按oCPM的效果付費,對商品進行了曝光還能獲得銷量回款,市場投入更為靈活。
當然,用SDPA廣告投放做爆款、引流量的形式不僅適合商品去庫存、提銷量,而且適合“內容即營銷”、“內容即產品”的時代眾多行業和領域,筆者認為SDPA模式對于移動互聯網行業有以下三大獨特優勢和應用場景:
首先,SDPA適合“內容產品”售賣和引流形態。
比如自媒體的知識付費產品、專欄、社群等等;比如知識經濟平臺包括喜馬拉雅上賣的音頻視頻、樊登讀書賣的每一本書和會員;比如在線教育行業的每一個爆款課程;教育硬件產品的每一款翻譯筆、點讀筆等;比如每一款針對具體需求的新開發的保險產品;愛優騰購買的IP劇以及自制的網綜劇;每一個小說網站上爆紅的漫畫讀本;每一個最近比較火的人設IP漲粉廣告等等。
“萬物皆可內容化”,甚至每個能在小紅書、抖音、快手、什么值得買等上進行推薦的單品都可以應用SDPA投放模式,讓感興趣的更多的用戶知曉,從而實現拉新和轉化。

相對于其他數字廣告觸達模式,SDPA能有效地把內容產品的“叫好”和“叫座”進行有機結合,通過SDPA模式把對具體某一內容產品感興趣的用戶進行點對點的推薦,在信息流資訊端或者工具產品之中對用戶進行原生化的精準呈現,能大大提升內容產品變現效率和吸粉率。
其次,SDPA能夠提升企業復制“爆款”的能力,降低企業經營風險,提升現金流。
比如現在很多企業從事直播帶貨或者內容營銷推薦的,可能一個員工IP或者公司團隊運營的自媒體賬戶火了,如何把打造個別IP的經驗復制給其他員工、門店或團隊,一起來帶動客流、客單和成交量,對企業市場經營戰略至關重要,而企業就相當于MCN機構角色了,為IP員工賬戶提供供應鏈產品、幫助博主獲取能精準成交的更大流量,概括起來是“企業即MCN,員工即自媒體”模式,是我的《媒體化戰略》這本書的核心原則之一。SDPA模式盡管是單商品廣告投放形式,實際上也非常適合推薦一個個“人設”(IP)的,因為人能吸引流量最終也能夠通過產品、服務或者知識、才藝等實現流量變現。
最后,SDPA非常適合廣大渴望拉新APP廠商,通過提升日活量來幫助開發者做大用戶流量規模。
比如對閱讀App軟件來說,拉新獲客最好的途徑是把產品內的明星級的內容包裝成為一個個具體內容商品,推薦給更多可能感興趣的用戶來進行直接閱讀,以內容爆款模式拉升平臺用戶規模和忠誠度。
再比如互聯網行業之中有很多內容平臺型App,他們本身囤積了很多IP資源,還出現了一些自來水用戶,市場需求實際上已經得到了印證,再利用SDPA投放,可通過強IP吸引更多用戶,提升App整體用戶日活量,再結合不同人群投放不同的爆款內容,就可以吸引不同的用戶群體,為產品本身的商業化、變現提供更多的空間。
對于很多垂類App來說,有不少希望擴張業務線,實際上也可能通過SDPA模式先抽樣有潛力的爆款產品獲取相關新業務線的新用戶,逐漸做新的業務品類,成為更大的平臺,甚至還有可能在穿山甲上帶來更多相關的廣告訂單投放。
03
為什么穿山甲能幫助企業廣告主、開發者化解增長難題?
整個移動互聯網流量進入到存量爭奪階段,無論是企業主還是移動開發者實際上都在愁一個事情,那就是“增長”。
SDPA既可以應用于企業商品,覆蓋到更多新用戶群,也可以幫助開發者、內容生產者獲得更多新增用戶關注和使用,并且其投放觸點可以顆?;?、單品化、可復制,在投放之中做大用戶量和增量,投放越高頻、經驗越豐富,用戶增長越快,市場越做越大。
由于SDPA投放商品觸及的流量池一定要覆蓋絕大多數網民,平臺需要具備信息的算法推薦能力,具備用戶活躍的內容營銷場景,因此很少有數字廣告平臺能夠充分利用好這一模式。
依托巨量引擎的技術和產品能力,穿山甲覆蓋超8億日活躍用戶以及渴望獲得流量增長以及進行流量變現的流量主媒體App,在外部移動媒體資源達10萬+個App,MAU>300萬的app中,除了四大互聯網巨頭以外,穿山甲已經與其中70%以上建立了合作。
穿山甲定位為全球開發者的成長平臺,致力于幫助開發者成長、獲取更多的流量;并立足于此,為廣告主提供生意新增量,致力于成為廣告主生意增量成長伙伴;因此穿山甲并非是廣告聯盟,某種程度上和操作系統做大移動應用生態的使命有異曲同工之處。

而穿山甲之所以堅定推行SDPA模式,就是看中了SDPA對其移動生態繁榮、持續有價值的成長有巨大促進作用,SDPA不僅能解決商家帶貨銷量的廣告投放問題,幫助接收廣告開發者變現,還能幫助開發者推薦內容產品和商業化產品,從而越來越多APP活下來,可謂“一舉多得”。
而SDPA模式在穿山甲能被運用自如,與穿山甲對開發者需求洞察密切相關,在DAU超過百萬的APP之中,穿山甲占據80%,主要覆蓋閱讀、工具、游戲、資訊、視頻、音樂等這些行業,這些行業的特點就是強IP資源導向,且突出優勢頭部內容,因此也契合SDPA的投放場景。比如某游戲經過SDPA投放,用戶直接進入到游戲之中試玩;某小說經過SDPA的投放,用戶直接進入閱讀章節進行瀏覽;在教育行業,SDPA能夠讓用戶直接上某老師的試聽課。這些強IP資源導向的APP獲得了流量增長之后又能進一步提升自身的廣告變現能力,從而讓穿山甲影響力擴大,堪稱為移動生態內獲客的“殺手锏”。
【結語】
對于企業來說,只有熟練使用數字廣告模式才能真正有效起規模、促成交和強品牌;對于開發者來說,只有利用移動生態成長平臺才能做到自身用戶流量規模,開拓自身的商業化前景;這都離不開對于自身商品或者內容產品的新用戶的獲取。SDPA廣告投放使得商品獲客更具場景化、智能化、更生動呈現,能夠讓廣告主以“內容”為入口進行高效引流轉化,比純粹的推銷廣告或者品牌曝光廣告用戶體驗更好、ROI更高。
由于SDPA的廣泛適用性,對開發者來說,可以把單品爆款IP作為低成本獲客的標配,發揮出內容營銷的威力。
筆者在《媒體化戰略》一書中把廣告作為媒體化營銷的雙翼之一,認為算法媒體在信息分發和用戶獲取上效率更高效,可以應用在各個行業做市場做推廣,當我了解到SDPA模式之后異常興奮,因此迫不及待的分享給大家。
在任何企業,廣告投放都是市場大事,以前投廣告是靠賭企業的財運,現在數字廣告時代,商品廣告已經成為企業做市場最常用的選擇;而SDPA作為更低成本、更加可控、更加契合移動App場景的信息精準呈現方式的出現,相信是很多企業和開發者盼望已久的,這是數字廣告技術的進步,也是企業和開發者打破流量獲取難、推廣難瓶頸的法寶。
▼作者簡介
靠譜的阿星(李星),公眾號:靠譜的阿星,《媒體化戰略》一書作者,公眾號專注于互聯網行業觀察和商業模式深度解讀,靠譜的阿星是企業的媒體化戰略布道者和MCN化推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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