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麝香:既能當墮胎藥和春藥,還能美容養顏?
麝香,位列四大天然動物性香料(麝香、靈貓香、河貍香、龍涎香)之首,是極為珍貴的香料,同時亦是名貴的藥材。
但一般稍有閱歷的長輩對“麝香”卻都諱莫如深,他們覺得這是一種“少兒不宜”的禁藥,恥于與晚輩隨意談論。
可這是為什么呢?大家只要想想《甄嬛傳》中,甄嬛第一次懷孕,因華妃的刁難罰跪,聞了含有麝香的歡宜香之后就流產的情節,就一定會恍然大悟了:原來麝香居然是墮胎藥!
出口創匯的是“麝”香,不是“鹿”香
大多數人對“麝”這種動物的認知基本停留在鹿的層面。古人其實也不明其理,常將它與獐、狍子等鹿科動物混淆,于是它就有了很多錯誤的名字,比如香獐、麝鹿、香狍子等等。
直到明代的李時珍才在《本草綱目》中對麝做了很詳細的描繪,“麝之香氣遠射,故謂之麝。或云麝父之香來射,故名,亦通。其形似獐,故俗呼香獐。《梵書》謂麝香曰莫訶婆伽。”但這些經驗性的描述,反而表明了李時珍其實并不知道麝到底是一種什么樣的動物。

現代生物學將麝劃歸為哺乳綱偶蹄目(Artiodactyla)鹿科(Cervidae)麝屬(Moschus)動物。由于麝科動物的外形都極其相似,以至于麝科動物的種及種下劃分至今仍存在較多爭議,但學界一般認為我國的麝具有6個獨立種:原麝、馬麝、林麝、黑麝、喜馬拉雅麝與安徽麝。
黑麝和喜馬拉雅麝是直到上世紀八十年代才被我國學者發現并定名,所以古人知道的麝,只可能是另外幾種了,它們的分布極為廣泛:原麝分布于我國的東北和華北北部;馬麝見于青藏高原及鄰近各省;林麝的數量最多,長江流域及以南各省區均有分布。
正因為這種分布的廣泛性,我國先民很早就對“麝”有了認知。秦漢之際的《山海經?西山經》和《爾雅?釋獸篇》都明確提到了“麝”的存在,但這些典籍僅僅是對“麝”進行了簡單的一筆概括,并未對它的香有所提及,倒是東晉的郭璞對這兩種典籍作注時才言明了“麝有香”。

麝香,其實就是成熟雄麝香腺囊中的分泌物,如同雄孔雀的開屏,它的香味是雄麝求偶的最佳法寶。先民對麝香的使用要追溯到很早。
世界上最早的藥物學專著《神農本草經》,就已經對它的藥性有了精準分析:“麝香,味辛,溫。主辟惡氣,殺鬼精物,溫瘧,蠱毒,癇痙,去三蟲。久服除邪,不夢寤厭寐。”這種精準的藥性分析是建立在相當程度的經驗累積上,所以先民對麝香的使用還要更早。

至遲在公元一世紀,古羅馬就已經通過絲綢之路享用到產于東方的麝香了。到了古波斯的薩珊王朝時期,使用中國麝香更是一種極為普遍的現象。由此可見,作為我國的特產,麝香不僅早早被我國先民所熟知,而且很早就能出口創匯了。
與國外常用麝香來制作香料類似,我國先民最初使用麝香,目的也是芳香身體和驅蟲辟邪,但我國很早就將麝香入藥,而且自此以后,其藥用價值一直都更加受到重視。這可能是源于先民對麝香品性的熟諳,天然麝香本身易揮發,且香味不能持久,常常需要密封保存,而且麝香本身的香味異常濃郁,這并不符合國人的習慣。南朝宋的范曄在《和香序》中提到“麝本忌多,過份即害”,說的就是這個道理。
麝香即使被用來制作香料,也不會被單一使用,就拿配制和香來說,麝香僅扮演“活潑劑”的角色,起主要作用的還是沉香,而包括麝香在內的最后“添加劑”,如郁金、甲香、豆著、詹糖和楓香等,只能起到改變香味的作用。

道士煉丹,煉出了墮胎藥和春藥
雖然《神農本草經》早就言明了麝香的藥性,但是從傳世的兩漢醫藥典籍中,諸如東漢張仲景的《傷寒雜病論》、《金匱要略》,乃至馬王堆漢墓出土的《五十二病方》,都沒有關于麝香的任何記載。這很可能是因為古人視醫術為方技左道,對其不夠重視導致的。

魏晉這個風流時代帶來了思想的多元化與人性的解放。我們常引用魯迅的名篇《魏晉風度及文章與藥及酒之關系》來佐證這一說法,魯文中提到的“藥”,指的就是五石散。
魏晉時期服散、行散在達官貴人那里如同家常便飯,五石散的始作俑者何晏“耽聲好色,始服此藥”,在服用之后,自覺“心加開朗,體力轉強”,所以大肆倡導,于是“京師翕然,侍以相授”。這五石散,其實就是致幻劑和春藥。但除此之外,魏晉時期當然也不乏其他“名藥”,麝香便是其一。
但為什么偏偏是魏晉時期人們重新認識到了麝香的藥用價值呢?這就要歸功于那位被冠以處士之名的儒生——陶弘景了。

魏晉時期有一部分儒生在政權動蕩和名教式微的時局中醉心于種種旁門左道的方技之術, 他們的煉丹術又完美契合了道教的需要,這使得此時煉丹風氣大盛,在繁多的煉丹實踐下,麝香的藥用價值就被重新發現了——
陶弘景在為《神農本草經》作注時,是這樣描述麝香的:“治諸兇邪鬼氣,中惡,心腹暴痛脹急,痞滿,風毒,婦人產難,墮胎,去面目中膚翳。久服除邪,不夢寤魘寐,通神仙。”陶的注加上了“通神仙”的功用,是道教觀念的影響,實際上,如果大劑量服用麝香便會產生迷幻劑的效果,效用類似于五石散。而關于“婦人產難”,陶的說法頗為隱晦,其實他的意思就指麝香可以用來避孕。
自此以后,麝香即被用作墮胎藥的核心成分。例如宋代《婦人良方》中的生胎欲去方,明代《攝生妙用方》中的催生去胎方,《醫林集要》中的婦人斷產方,及《本草綱目》的死胎不下方、難產方等等,麝香都扮演著極為重要的角色。
雖然魏晉時期的文獻沒有以麝香作為春藥的偏方,但我們可以通過《本草綱目》引用的一些偏方來看到麝香的這種隱秘作用。例如:
法國人費瑯編著的《阿拉伯波斯突厥人東方文獻輯注》也提到了古代阿拉伯人將購入的中國麝香用于制作春藥:“將少量的麝香和丁子香油之混合物涂于陰莖頭”;杰克?特納在《香料傳奇》中詳細談到了西方人對香料的渴求還在于它們能制作春藥。
麝香到底有多名貴?
但麝香可不是尋常人家能用得起的,據吐魯番出土的大谷文書第3096號,上有天寶二年交河郡交易的部分香料的價錢,其中“麝香壹分上直錢壹佰貳拾文,次壹佰壹拾文,下壹佰文”。
壹分相當于四分之一兩,所以1斤=64分,壹斤麝香的價格就為“麝香壹斤上直錢柒千陸佰捌拾文,次柒千零肆拾文,下隆千肆佰文”。唐代一千文等于一兩銀子,敦煌地區一兩銀子價值麥四石八斗,也就是說一斤上好的麝香可以價值36.864石小麥,大致相當于今天的4350斤!
唐代及以前的麝香大都是上流社會的奢侈品,西晉的土豪石崇為了炫富竟然“盡出其脾妾數十人以示之,皆蘊蘭麝,被羅糓”。《開元天寶遺事》更是記載了楊國忠為造“四香閣”,居然“用沉香為閣,檀香為欄,以麝香、乳香篩土,和為泥飾壁”的故事。
文人階層更是不甘示弱,他們制作香味獨特的“麝墨”來揮灑風流,才子王勃就在《秋日餞別序》中寫到“研精麝墨, 運思龍章”。
而且在唐代為數不多的醫學著作中,例如孫思邈的《備急千金要方》和《千金翼方》,王燾的《外臺秘要》及敦煌文書S.4329《不知名醫方第十二種殘卷》,用麝香所配制的藥方還有相當一部分類似于今天的美容護膚品。
但從唐代起,一些普通藥方中就常常用到了麝香。如蘇敬等編寫《新修本草》,其中就有用麝香治療溫瘧、目膚翳、驚邪、腹脹滿等病癥的藥方。到了宋代,各階層對香料的需求都大量增加,麝香居然還要靠大量進口才能滿足。
宋代以降,麝香就主要被當做藥材而非奢侈品進入到百姓的日常生活中了,而且“美容藥”的配方慢慢減少,麝香治病的范圍卻急劇擴大。就拿婦孺皆知的《本草綱目》來說,其中有一百多種藥方使用到了麝香,而主治范圍從皮膚科到眼科、兒科、婦科甚至精神科等等,可以說成了一種真正意義上的“萬金良藥”。

這種對麝香藥性的熟諳說明古人在醫學上的進步,但因為“是藥三分毒”,所以古人對有“產難,墮胎”這種副作用的麝香的使用,還是很謹慎的。
麝香導致不孕的說法靠譜嗎?
為什么我們記住的單單是麝香能導致流產和墮胎,而不是這種什么病都能治的“萬金油”呢?
宋代以后的麝香常常入藥已為我們所熟知,隨著治療范圍的擴大,同時也要靠醫生來告誡這些“藥方”的禁忌,頗類似于現代藥物“孕婦禁用”之類的注意事項。對孕婦而言,保胎對于她們來說是天大的一件事,而且在“不孝有三,無后為大”的觀念下,麝香這種負面作用也就被無限放大。
當然,野史小說也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例如托名漢代伶元的《飛燕外傳》就虛構了趙飛燕為了青春貌美而服用息肌丸,最終導致終身不孕的香艷情節。這息肌丸中,自然少不了麝香的影子。
那么麝香真的能導致不孕和墮胎么?從現代醫學研究來看,一定濃度的天然麝香可以對子宮平滑肌造成收縮,而子宮平滑肌造成收縮就有可能導致流產。但這要把麝香的濃度控制在一定范圍之內,且與孕婦體征也有著很大關系。至于說不能聞一丁點麝香,就顯得十分夸張了,因為昂貴的香奈兒5號中就含有麝香的成分。
與過去不同的是,如今香水中的麝香一般都變成了化學成分不同的人工麝香,而且劑量很小。如果說用香水就能導致不孕和墮胎,那么渾身香水味的西方人可就都要斷子絕孫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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