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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款共七百萬!廣州3家校外培訓機構涉虛假宣傳等被頂格處罰
6月1日,澎湃新聞(www.ditubang.cn)從廣州市市場監管局獲悉,因涉嫌價格違法及不正當競爭違法行為,廣州市卓越里程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廣州市明師教育服務股份有限公司、廣州市威學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等3家校外教育培訓機構分別被處以250萬元、200萬元、250萬元頂格處罰。
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相關工作人員介紹,經查,廣州市卓越里程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卓越教育公司)在其網站銷售部分課程價格為:機器人搭建標價為“¥1499 ¥2000”、數學培訓班標價為“¥1 ¥2600”、數學培訓班“¥1 ¥5250”。經核實,上述劃線價均未在對應校區有成交記錄;“熱門活動專區”的課程介紹有“全市最低價”字樣表述。在實際銷售活動中其所標示的劃線價格從未有過交易記錄,亦無法提供證據證明“全市最低價”。
根據《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定》第六條第(四)項及第九條第二款規定,屬于虛構價格。該公司上述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四條第(四)項規定,構成不正當價格違法行為。此外,卓越教育公司還存在虛假宣傳教學成果、提分保證、杜撰學生心得等三方面問題。如:該公司宣傳某課程授課老師有“多年一線教學經驗”、某課程授課老師“所帶學生初三獲得高中化學省級一等1名……所帶學生中考化學名列前茅”,經核實上述宣傳均為虛假內容。該公司發布多篇涉學生個人形象照片及學生學習心得的推文,經核實均系該公司自行編撰,與學生無關,屬虛假內容。其上述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規定,構成不正當競爭違法行為。
廣州市明師教育服務股份有限公司在其分公司宣傳“2003年廣州市首創VIP小灶班”、“2004年廣州市首創中考保證班”、“2005年首開‘中考志愿填報指導大會’”、“2009年首家具保證性質的復讀學?!?,發布的上述內容無法提供證明材料;在其鷺江分教點宣傳“中考捷報頻傳,學霸再創佳績”,列明52位同學總分;“2020年高考單科提分榜”,列明60位同學的語文、數學、綜合等方面的提分情況;“再拼9個月,圓夢理想大學”,高復總分漲分最高97.07,英語最高漲分66,數學最高漲分70,綜合最高漲分115,語文最高漲分71;并有8位教學老師的個人簡介。所用數據不能提供完整的官方查分記錄,也沒有標明提分所指的起止點。宣傳的8位教學老師中,有2位教學老師師資情況無法提供證明材料,其他6位教學老師不能提供完整證明材料;在其東曉南分教點宣傳的“首獲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認證的教育機構”內容無法提供證明材料,宣傳的15位教學老師中,有9位教學老師不能提供完整證明材料。以上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規定,構成不正當競爭違法行為。
廣州市威學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對外標稱的課程銷售價格,大多采取列出“原價”并與所謂優惠價格進行對比的方式。例如,“KET在線系統班 原價3880限時特價2880元”、“托福暑假封閉班 原價41800現在直降15000”等,但其并未按上述宣稱的“原價”實際交易過。根據《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定》第九條第二款規定,屬于虛構價格。該公司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四條第(四)項規定,構成不正當價格違法行為。此外,該公司在微信公眾號“威學托?!薄ⅰ巴W雅思”、“威學GRE”、“威學一百”,及其印制的宣傳書冊、經營場所設置的大型展架等發布的商業宣傳中,含有虛假宣傳教師師資、提分保證的內容。例如:“GRE王牌保分課程,提分率100%”、“100%海歸老師,5年以上教學經驗”等。以上虛假宣傳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規定,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
廣州市場監管部門依法對廣州市卓越里程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價格違法及不正當競爭違法行為處以250萬元頂格處罰;對廣州市明師教育服務股份有限公司不正當競爭違法行為處以200萬元頂格處罰;對廣州市威學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價格違法及不正當競爭違法行為處以250萬元頂格處罰。
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相關工作人員稱,下一步,該局將進一步加強對校外培訓機構經營行為的檢查力度,從嚴從重查處校外培訓機構價格欺詐、虛假宣傳等價格違法及不正當競爭違法行為,切實維護群眾利益,增強人民群眾的幸福感、獲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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